279
自己在法庭被诉方和法官联合起来当猴耍,只是作为律师,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别说当猴了,就是当鸭子也行,钢丝球也不是无法忍受的!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人……
胜诉才是一切,眼前的疲软是为了之后的勃…哦…发……
三个礼拜后,一行人来到了哥伦比亚市……
爱德华对于南卡这个这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地方很感兴趣,他原本不怀好意的指望看到奴隶主随意鞭笞黑奴,棉花地里黑白相间,地旁边堆着大量的西瓜……
显然,他失望了……
合众国好歹是个主权国家,州政府虽然不把联邦政府放在眼里,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
这里看起来和纽约的老城区差不多……
只是街行人的步幅比纽约小得多,显然悠闲才是本地的主要风潮。
队伍中还多了两个编外人员……
南希和前联邦参议员丹尼尔·布鲁斯特老爷。
他们的加入纯属偶然。
南希眼下处于赋闲状态,孩子也已经断奶了,这让她可以有时间做点事情,于是,她干脆选择来耶鲁申请旁听。
在纽约时,她和茜莱瑞关系不错,两人虽然一个南方一个北方,但在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倒是意外的合拍,很快就成了要好的朋友,经常相约逛街。
女人嘛,关系一好相互就会分享秘密,两人这才发现,彼此乃是棍姐妹。
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关系就又更进一步。
知道露丝伯格要去哥伦比亚市,南希自告奋勇当导游,她出生于马里兰的巴尔的摩,家族在当地很有势力,马里兰就在南卡隔壁,以前她也常去旅游,在南卡也有点自己的人脉……
至于布鲁斯特老爷么……
咳咳,在无意间听南希说了此事后,立刻心了……
作为正经无业游民,丹尼尔努力的刷自己的知名度,以便于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另外他那个富豪老婆眼下在英国自己的马场忙活着。
布鲁斯特老爷对于此毫无兴趣,两人名义是夫妻,但眼下显然是各玩各的……
嗯,作为花花公子,怎么能放过露丝伯格?
他当然知道自己未必有戏,但有枣没枣打三杆子,万一就成事了涅?
再说这个案子也是极好的蹭热度的机会,回在纽约他大大风光了一把。
这次回到南方,布鲁斯特觉得有爱德华在,自己没准又能增加不少曝光量。
这种不用出太多力气,随便蹭蹭就能获得曝光度还有钞票的好事,实在是让人难以释怀,他琢磨着最好再来一次。
为此他甚至可以付出一些代价,如果爱德华是个gay的话,布鲁斯特老爷觉得自己也可以是……
但布鲁斯特的算盘显然打错了。
一路虽然他对露丝伯格摇头晃尾巴的,但耶鲁之花尽显高冷本色,刻意的疏远,让爱德华看得都觉得尴尬。
但两个当事人倒是一点都没觉得有啥不妥,一个是更加玩命的舔,另一个就差把嫌弃两个字写在脸。
“果然啊,只要自己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当事双方都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围观群众……”爱德华悄悄感慨“等等,不对啊,布鲁斯特那货不是在挖我墙角么?耶鲁之花虽有主,他却过来松松土……nnd……可我为啥觉得这家伙丝毫构不成威胁呢?”
“啧,果然还是我的魅力太过于光彩照人了……”最终他如愿以偿的得出结论。
当他晚打着研究案情的旗号光明正大的窜入露丝伯格的套房里,一边毛手毛脚一边说出自己判断的时候,顿时迎来一盆冷水,“是嘛?我看,那个家伙倒是挺帅的,家世不错,也不全然是草包,要不我明天让他带我逛逛哥伦比亚市?想必他会很有兴趣吧……”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爱德华灰溜溜的败下阵来,可一双爪子却扣着别人的纤腰死不放手……
……
当然露丝伯格也就说说而已,实际第二天哪怕是派拉蒙的放映部门副总裁贝基·泰勒出于礼貌的邀请一行人领略一下南部风情,都被她以没心思而婉拒。
“在明知必输的官司开庭前去放松,既有违于职业道德也违背道德。”露丝伯格的“婉拒”技术显然登峰造极……
果然,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贝基·泰勒愣了愣,随即开心的笑起来,这证明自己……呃,应该说ACLU找对人了……
……
开庭时,果然是一边倒的场面。
对此露丝伯格团队早有预料,并且事先就制定除了应对策略-露丝伯格本人不发言,一切交给爱德华。
理由也很简单:你年轻,可以不要脸……
某人“……,我确实找不出反对的理由来,只是侮辱性太大了……似乎有违耶鲁教授的尊严。”
露丝伯格“你在质疑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