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主义者。
尊重是必然的,喜欢也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啊,似乎贝丝哈蒙才是我最贴心的人的
她就像个精灵,只醉心于自己的世界,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虽然身上穿的是高级定制的时装,但那只是单纯的外物,贝丝是不会沉迷于物欲的。
她孤独,是的,真正的意义上的孤独,和我一样,都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喜欢露丝,因为她坚强而善良的面对这个世界,是理性的象
贝丝则和我的感性更加贴合,自由无拘无束,或者说根本无法融入这个世界
爱德华看着天花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幸亏,房间的壁炉始终在熊熊燃烧,半夜里他因为口渴醒来,发现自己身上不知什么时候盖了条毯子,闻闻挺香的
“嘿,露丝”第二天,爱德华给自己的老师打电话,向她通报了自己决定接下哈里案子的事情。
“做的好,艾德,需要我帮忙嘛?”露丝伯格理所当然的表示支持,“田纳西这次做的太过分了,让人愤怒。你干脆把我加入律师团的名单里好了,放心我不收你钱,就当抵消我好奇那个案子了!”
“不!”某人对着电话近乎咆哮起来“没门!你想都不要想!这债你别想赖,你就是跑到天边都别想躲开!对了,这次是我雇佣你,我也会支付报酬的”
报酬两字是咬着后槽牙恶狠狠的吐出来的,可见怨念极深。
露丝伯格却不接茬,或者她根本对此无所谓。
“那好,我就安心的等你来追债了我还有事先挂了,有任何需要直接找我!”
“生理需要呢?”挂了电话,爱德华没好气的吐槽道。
“既然,你们不讲武德,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爱德华喃喃自语,随即拨通了海夫纳的电话。
半个小时后,花花公子驻纽约首席记者海莉女士敲响了爱德华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