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妙道德优越感的家伙一旦神经病发作起来,足以让人社会性死亡,甚至他们表面上在宣扬主的荣光,用得手段却都是当年十字军玩过的,贝丝哈蒙对此深有体会,要不是爱德华慷慨解囊,她真的就会被逼上绝路要么发表违心言论,要么没钱去莫斯科挑战彼得罗相。
孟菲斯扫黄钉耙所到之处鬼神辟易,靠得不单是法律的尊严,还有信仰的加持。
尤其是他创造发明的,能把所有参与者都加入被起诉行列的做派,更是让人恐惧。
倒不是说怕被冤假错案,而是米国打官司旷日持久,除非是千万富豪或者社会名流,否则背着案子在身的日子是很难过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时飞过来的传票,以及不时出现的“天诛国贼”的爱国群众,都足以让人丧失生活下去的希望。
这种情况下,哈里雷姆斯的日子简直是太难过了,只能住汽车旅馆吃麦当劳,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哪儿来钱支付律师费呢?
爱德华这里倒不是不能免费,毕竟他好歹挂着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
可两人一番琢磨后发现,事情还得弄大点,一方面能获取更多人的支持包括金钱上,另一方面哈里雷姆斯也要寻求各种方法和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让孟菲斯方面掌握话筒。
效果不错。
哈里长得挺好,身材也不错,这点全美民众早就亲眼目睹了,现在活生生的超级黄星来到自己面前,握个手合个影只要一美元,这可是太便宜了。
综合性价比来看,比和总统握手都合算,虽然这通常不要钱,还提供小点心,可总统总统候选人每四年就会有一茬,而哈里雷姆斯是空前绝后的。
,男性在这个行当里注定是籍籍无名的,留名青史的只有各色尤物,还有那个响当当的词汇。
就这样,短短两个礼拜,哈雷雷姆斯一路走一路演讲,竟然筹集到了大钱,扣掉衣食住行后,总计有3000多美元都汇给了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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