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卖给上帝”
拉里弗林特是低俗界的巨人歌利亚。经销商们如此评价
这本肮脏的杂志,让男人、女人、甚至圣诞老人摆出各种下流动作!当地的检察官忍无可忍!
值得注意的是,让圣诞老人摆出各种pse,这本身并不新鲜。
海夫纳和古内乔都精于此道
问题是,前两者的“圣诞老人”都是穿着红袍子的妙龄女郎,乃至麋鹿都长着漂亮的面孔和火爆的身材,但里的圣诞老人那就真的是圣诞老人
这显然是太粗俗了
但俗也有俗的好处,通常越是三俗的玩意就越是具有生命力,因为其强烈的刺激性,会不由自主的刺激读者的神经,并对此产生依赖,要知道一切精巧高雅都是建立在三俗基础上的。
越俗就越受到人们的喜爱。
在这点上,拉里弗林特比两位先驱同行理解的都透彻。
因为拉里在办杂志前的职业是脱衣舞酒吧老板。
至于创办杂志的初衷倒也并非是那篇,而是来自他的弟弟,吉米弗林特。
吉米很不幸被抽签送去了越南,在午后潮湿的阵地上,吉米守着他那挺2重机枪,周围蚊蝇滋扰,耳朵边的让他能有少许安慰,可安静了不到三分钟就被远处传来直升机起降带来的巨大轰鸣声和气流拉回到中南半岛残酷的现实中,让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觉得地狱不过如此。
吉米,显然是地狱里的天使。
因为他有个开脱衣舞酒吧的哥哥,哥俩感情极好,哥哥隔三差五就给弟弟寄邮包里面是一大叠自家酒吧的照片!
以至于连长都没事会溜到阵地上,拍拍他肩膀“吉米,真是个棒小伙子”,然后熟门熟路的抄走一叠照片,当然肯定会归还,否则就要闹兵变了至于照片上那些被擦拭过的依然存在的看上去非常可以的污渍,大家也就不在乎了,可惜米国没有包浆这个词汇来形容。
吉米在给拉里的信中写道:
“我亲爱的哥哥!你无法理解这有多重要!当我拿着你的这些独特的小礼物出现在野战医院时,那些躺在肮脏病床上呻吟的战友把我当成了天使这玩意甚至比吗啡都有效都受欢迎!是你让我成为越南最受欢迎的人!”
拉里家里很穷,为此他15岁就伪造了年龄去当兵,为的是给家里省口吃的,顺便出去见见世面。
在退役后,他在几个大城市短暂的打过短工,估计是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愉快生活休海夫纳就怀疑拉里曾经在自己的花花公子俱乐部里当过门童。
否则无法解释,为啥这家伙回到老家后就开了个酒馆一个低配版的花花公子俱乐部。
房间污秽不堪,几张台面破损的台球桌上钉上三夹板然后铺上廉价的化纤地毯,就成了舞台。
拉里花钱雇来不少年轻姑娘,在台上穿着比基尼跳舞,顺带推销啤酒。
酒吧的名字朴实无华“拉里的乡巴佬天堂”!
对此他解释道,“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不愿意喝廉价的啤酒、看最棒的艳舞!”
爱德华对此非常嗤之以鼻,工业化的拉格啤酒为了降低成本添加大米乃至糖浆,导致味道寡淡可架不住便宜啊!
这种淡啤酒还有个绝妙的好处。
台上跳舞的姑娘通常会下场充当推销员角色,而这些男人们则都考虑着最好把姑娘灌醉,好沾点便宜
于是一杯,一杯,一杯,姑娘们除了多去几趟厕所外,并没有别的问题、
轻微的酒精刺激下,她们在台上扭动的更加激烈奔放,如此一来,啤酒的生意更加好!
拉里是俄亥俄州人,酒吧开在代顿市,这不是个大城市,但托了米国高速工业化的福,通用、福特把汽车厂开遍了全市,加上先进的航空制造业,代顿拥有巨大的工业人口。
这些疲惫的流水线工人,离开车间后就一头扎入“拉里的乡巴佬天堂”里,吃个三明治,然后猛灌啤酒,间或和台上的小妞调笑几句,这是最好的缓解压力的法子。
为了应对三班倒的客人,“拉里的乡巴佬天堂”也是24小时经营,哪怕外面火辣辣的太阳挂在正天中,里面依然是阴暗潮湿,弥漫这奇怪的混合气味,对于熟客而言,这就是天堂的味道。
拉里脑子灵活,做生意不讲虚的,老老实实雇人跳艳舞卖啤酒,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套路,这些姑娘们在酒吧里都是受到严格保护,谁也别想碰她们,当然,如果客人本钱足能让姑娘们跟着他离开,那是本事,拉里也不会阻拦。
就这样买卖越做越多,很快开了三家分店,并且在服务项目上推陈出新,他招募了更多的礼仪小姐,甚至都不需要有舞蹈基础,只要她们愿意穿着三点式和顾客一块儿在台上扭就行了。
拉里运气不错,时机掐得刚刚好,这是米国60年代x解放的浪潮。
他作为弄潮儿借着这股大浪赚得盘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