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那为什么不制定一部呢?
原因很简单,太麻烦了,从大宪章开始后,英国进入君主立宪制度,几百年来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这些法律巨细靡遗,从高到低几乎可以完整的解决一个文明国家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那在这种情况下,为啥还要去弄个宪法出来呢?
关于保守主义的定义也是如此,保守主义者喜欢独来独往,不抱团不扎堆,每个人独立的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并且发表成果,时间一长形成了丰富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对于什么才是保守主义,每个学界大佬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很不幸,他们又都不愿意承认别人的观点。
所以保守主义的定义就成了悬案,或者一千个人眼中的哈姆雷特。
小威廉巴克利对于这种问题当然了如指掌,他滔滔不绝的说了整整五分钟。
即便作为对手,爱德华也是大为钦佩对方,巴克利确实是难缠的敌人,优秀的政治学者,这五分钟是他最熟悉的战场,语言顺畅,旁征博引,把保守主义的来龙去脉讲得一清二楚,但还是没给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定义。
自然赢得了众多的掌声。
下一刻,爱德华显出他的鬼畜来,张嘴,全场瞬间寂静无声,所有人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接收到了错误的信息。
以至于很多人都包括麦克华莱士都开始掏耳朵,他们觉得自己的听觉器官是不是出了问题,哪怕爱德华在台上说,“同志们好,我来自卢比样卡,现在正在做一项优惠旅游活动,食宿全免,哪位小布尔乔亚能获取这份幸运呢?”都不会让大家这么惊慌失措。
“作为一个保守派,我觉得替哈里雷姆斯辩护是符合保守主义理论的。”爱德华笑眯眯的说道。
保守派?!
你fxxk的竟然是保守派?
小威廉巴克利才是保守派啊!
谁td见过反对政府审查,赞同毛片合法,还给毛片院线设计lg的保守派?
莫非是反串?
可反串也要讲基本法啊!
场面陷入混乱,有人已经愤而起立,下一秒“rn,退钱”的口号就要响彻云霄了。
爱德华当然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对于现场的效果非常满意。
小威廉巴克利几乎要被气得昏过去,但眼下是爱德华的发言时间,所以他也只能听着。
“咳咳,艾德,你是不是要对方才的话,做点修正?”麦克华莱士插嘴道,他怀疑某人是不是啤酒喝多导致语无伦次。
“fxxk,我是个保守主义者”某人忽然暴躁起来!“抱歉,我不该说脏话,但是,我要再次郑重声明我是个保守主义者,而且是个最正统的辉格党人”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既然小威廉巴克利把自己放在卫道的善良的保守立场上,那么爱德华也不介意让自己也保守一把。
毕竟每次都是梅根主动,还有比这更保守的象征么?
何况,如果自陈是自由主义者和对方大打出手,固然爽,因为自由主义是眼下的流行,拥有更多的群众基础,也是米国政府所提倡的哪怕是共和党上台,也得吹自由主义才是天然正确的宇宙真理,否则怎么和苏修死磕意识形态?
但今天这是内战,爱某人如果以自由战士形象出战的话,会给罗伯特伯克带来麻烦后者是保守派的司法部副部长,却为自由主义张目当然这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甚至可以说是清正廉明的法律斗士,完全超脱了两党的意识形态斗争。
咳咳,道理是如此,可共和党内部盯着这个位置的人多着呢,他们可不介意顺手泼几盆脏水上去。
既然伯克老师帮了自己的大忙,爱德华当然要投桃报李。
一日为师不对罗伯特伯克不是露丝伯格,日是肯定不能日的,但可以结成盟友嘛。
就像和所罗门那样,虽然大家政治立场不同,但可以有共同的利益。
利益共同体才是真牢不可破的联盟。
一个副部长的老师,能给学生带来的好处可太多了,哪怕随着总统下台而下台,那他在台上时结下的种种善缘也就到了变现的时候。
这时候,爱德华必须站在伯克一边!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当他把这套路告诉露丝伯格的时候,绕是耶鲁之花经历过大风大浪,也被他弄傻了,听完全套计划后才像看妖怪一样看着他
这让某人非常得意。
“严格来说,保守主义不是一种政治制度,当然也不是一种意识形态,”他清了清喉咙道“它是一种看待公民社会秩序的方式。”
“刚才巴克利先生讲了很多,但从我角度来看,与其去定义什么叫保守主义,倒不如归纳其的一般原则,这样比较方便,包括对“超越性道德秩序”的信仰对“社会连续性”的支持对审慎、多样性和不完美性原则的坚持”
爱德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