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律所这个平台提供的资源,而律所则从律师们的收入中拿走一块作为运作成本。
新人加入律所,可以成为授薪律师,也可以做提成律师,后者等于是挂在大律所名下,借个派头行事,自负盈亏,赚得多压力也大,当业务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能转成合伙人,然后再逐步升级到高级合伙人。
而授薪律师的人数比提成律师要少的多,因为他们的薪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通常是由律所或者合伙人自己支付的,能成为大律所的授薪水律师,证明其有相当优秀的发展前途,律所或者大合伙人愿意培养。
既然是培养,那么办公环境是别指望太好的。
爱德华这回是创纪录了。
坐在办公室里,他指挥着几个实习律师整理卷宗,多是LLM(法学硕士),这些人自觉智力不够,无法完成博士学位,那么读个硕士,把自己当成律所中的蓝领工人,踏踏实实工作,终其一辈子也无法成为大所合伙人,可靠着日积月累也能有自己的客户群体,每年提成能拿不少,也许若干年后,离开大所,几个人合伙开间小律所,或者投入州级法院,担任一般法官,也是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拉里·帕里这回是铁了心要搞死和自己同名的恶棍。
在起诉书中的主攻方向有两条:
1被告人(拉里·弗林特)指控拉里·帕里与其母那啥,从而构成诽谤罪
2被告人恶意、无耻的发布了这条看似恶搞,实则诽谤的广告,有系统有预谋的对拉里·帕里,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我了个去……”爱德华挠头,“这是生怕拉里弗林特不死啊,直接往死里锤……”
这两条起诉里,拉里·帕里以刑事自诉的方式控告拉里弗林特犯有诽谤罪,一旦后者被判有罪,那么会被扔到监狱里呆几年以惩罚他之前的胡作非为。
至于第二条,哪怕爱德华不是穿越者,或者不是专业法律人士,都能够明白其中蕴含的深深的恶毒,米国司法中最可怕的奥义,没有之一“精神伤害”……
这个罪名管天管地管空气,并且法官特别吃这条,只要精神伤害说法成立,那么紧随而来的就是巨额或者说天价的民事赔偿。
律师们也特别喜欢打“精神伤害”的官司,因为这玩意来钱快,通常律师和委托人事先约定好分成比例,双方一个出冤情一个出技术,痛痛快快的从被告手里发笔大财。
拉里·帕里还专门表示,他要求法院支持他向拉里·弗林特要求3500w美元的精神损失费……,一旦他获得法院支持,这些钱他一分都不要,全部捐给南方卫理会,用来在合众国大地上弘扬主的恩典。
如此一来,等于把教会绑到了自己那边。
教会当然不会亲自下场替拉里·帕里呼喊战斗,但……在宗教情绪浓厚的南方,有教会站在背后,拉里·帕里的胜算可是大了不少。
教会势力大,潜在影响力深,通常他们不会插手这种世俗间的战斗,但是……
作为上帝的仆人,也是要吃喝拉撒的,仆人行走世间也是想座头等舱住五星级大酒店的,再说不少唱诗班小男孩长大后可是会回来讨说法的,这时候就得付出大量的封口费……
再有搞封建迷信……不对,宗教活动也是要钱的,甚至教会还承担了部分慈善任务,作为政府的拾遗补缺者,比如去年贝丝·哈蒙找国务院申请经费去莫斯科,国务院不批,但南方教会找上门来,表示愿意承担,但要她发表反共宣言,若不是爱德华出手,贝丝也没有机会去挑战彼得罗相。
总之教会是很花钱的,要开源,光靠信徒募捐和十一税是肯定不够的,所以么……咳咳,拉里·帕里这个索赔金额也不是随便提出的,他事先雇佣了私人情报机构,对拉里·弗林特的身家做了个估算,3500w差不多是他全部资产的总和了……
这笔钱不管在哪儿都是巨额资金,若是教会拿到了,那今后三五年就能过好日子了……
爱德华玩命的挠头。
这案子麻烦,比《贝琳达》案更讨厌。
后者好歹还能说是布法罗的蠢货二人组,检察官帕特里克·艾布纳和FBI的比尔·康奈尔杀良冒功……
这种事情,法官在判案时也会综合考虑适度网开一面。
可诽谤拉里·帕里,实在是罪证确凿!
看着那期《好色客》杂志上的伪·金巴利酒广告,以及嘴巴变成一朵菊花的拉里·帕里标准像,爱德华觉得正义女神如果开眼的话,至少应该一个雷下来把拉里·弗林特这个恶棍劈个半身不遂才是……
噢,对了,正义女神是永远蒙着双眼的。
“难啊……”
爱德华真犯愁了。
拉里弗林特做的太绝,虽然当时很爽,可现在……自己作为律师,已经在脑中反复推演了无数次的法庭攻防……
结果都是己方败诉……
并且刑事民事都败诉,如果真这样的话,拉里弗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