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产生了变化,这是上位者看待下属的视角和方法。
完全不需要去了解这个下属的道德品质好坏,只要看他是否有能力解决问题。
道德品质差在职场上完全不是问题,只要自己手里有足够的胡萝卜和大棒就行了。
更何况道德品质败坏的家伙,通常都不是笨蛋,特别会为其自身利益考虑,那么只要老板能不断的满足其利益需求,也就可以不停的使唤他。
至于反噬这种事情
坦白说,现在考虑还有点早。
但经历过伯格曼事件后,爱德华也算是看开了,通过暴力一劳永逸的去解决问题,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要自己把事情做得干净,那大家就会权当无事发生过
伯格曼可是让多少人吃得肚皮滚圆啊,包括他自己。
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之后,他开始继续投入研究工作,同时也使唤乔尔把事关肖克利教授的报纸杂志都拿来。
这是莱曼校长在所罗门面前分派给他的“任务”。
老实说看起来有点棘手,但既然这两位大人物做了一笔交易,那么校长大人显然也没有必要来坑自己这个小人物,尤其是被所罗门带着来拜访的。
因此大可以相信莱曼校长的话,这是一笔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买卖。
看完资料后,爱德华双手捂脸,这动作和莱曼校长当日一摸一样,显然他明白了对方那时的心情确实宁可再来三个弗兰克林也比这个肖克利要省心。
关键就在于,弗兰克林的言行像个小丑,但好歹是包裹在理想主义光辉之下的,也就是莱曼校长和弗兰克林之间虽然地位悬殊,但却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大战s主义。
堂堂正正的主义之争,听起来还像是回事。
而肖克利教授的故事,就充满了真正意义上的喜剧风格,说的不好听点肖克利成功的把所有的对手的智商都强行降到和他一样的地步,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他们。
按理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的智力肯定没有问题,然而现实就是那么诡异。
肖克利的前半生和后半生,似乎就像碎尸案中的尸体看起来有联系,但实际上都是各自独立的可以强行拼起来,但那可能还不如尸块看起来顺眼。
威廉肖克利,出生于英国,三岁那年和作为矿业工程师的父亲一起移民美国加州。
随即在加州长大上学,考入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方向是固体物理,他一路打上去,最终拿到博士学位并且留校任教。
大名鼎鼎的贝尔实验室去挖人。
二战结束后,贝尔实验室开始研究新一代电子管,这个项目交给肖克利负责。
他不负众望,和两位同事沃尔特布兰坦和约翰巴丁发明了晶体管。
这可以说是划时代的伟大发明,晶体管的出现让美国在电子设备方面大幅度超过了老对头苏联。
当17的火控雷达只能进行简单的测距瞄准时,北美防空司令装装备的106战斗机已经能够在地面的控制下完成几乎所有的战术动作这都是电子科技代差所带来的丰厚报酬啊!
为此,肖克利三人组分享了1956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随后,他从贝尔实验室辞职,回到加州开始创业,他从全国招揽青年才俊,其中最出名的是八个人。
都是博士,并且在各自领域内的表现远超同侪,几乎可以说是领军人物。
当这些人聚集起来以后,圣克拉拉山谷开始了大规模的电子产业,硅谷由此得名。
所以,他被称为硅谷第一号居民倒也符合实际,没有肖克利圣克拉拉山谷背靠斯坦福也能发展起来,但肖克利的存在是大大的加速了这一切的过程。
当然由于他的粗暴作风,这些年轻人后来集体离开创办仙童半导体,随后又创办了n
肖克利大受打击,清空所有股份,进入斯坦福。
斯坦福对这么一位大佬的加入当然欣喜若狂
结果,他不务正业,转行到遗传学实验上。
实验的结果自然是黑不如白。
然而在遗传学生物学领域中,斯坦福也是牛人辈出,他们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没有明确师承的半吊子家伙自然看不上,哪怕他曾经是诺贝尔奖得主,尤其在得知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充满了各种反科学试验试验结果的理论时。
几乎所有的专业人士都在嘲笑他
唯一能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大概是人在纽约的,冷泉港实验室主任因为“发现”n而获得诺贝尔奖的詹姆斯沃森,两人虽然研究方向不同,在生物学上的造诣高低判若云泥,但殊途同归的得出黑人智商低下结论。
生物学极其发达的美国,就只有这么两位大佬,一东一西相互唱和,看起来颇为凄惨。
肖克利这些论调主要在60年代末期开始密集发布,而这恰好是左派学生运动最激烈的时刻。
学生运动的核心就是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