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骚操作,当时真的是闪瞎了不少人的眼。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朝廷公开宣布可花钱买到自关内侯以下,至光禄勋下属虎贲、羽林等部门职位。
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
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
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
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
像名将段颎、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
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
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吓得弃官而走。
穿越三国收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