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78 章 遇刺  我用金手指建强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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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都已经听到了刘海被刺的消息,所以现在都站在两旁在陪审。

刘海命人将这个刺客带了上来,这个刺客见到刘海满脸的平静,好像完全不在乎他即将面对的酷刑一样。

刘海见这个刺客这样的平静,心里就有些不好的预感,但是不管怎么样还得先审一下。

于是刘海坐在公堂之上,对着下边跪着的刺客问道:“是谁派你来的?说出来我饶你不死,也不牵连你的家人,否则的话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那个刺客平静的看了,刘海也立刻就把头低下,一言不发。

而这是站在下边的南瑞号管带徐长顺,见道这个刺客如此的不识抬举,于是站出来说道:“大帅,干脆用大刑吧?我就不信在夹棍底下这个人还能够不开口。”

刘海听了这话,看着看底下的刺客说道:“你也听到了,到底是痛快的招认,还是要受批任务之苦,之后招认,你可要想清楚。”

那刺客听了刘海的话,脸上的肌肉不停的颤抖,要说是不害怕那是骗人的,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间谍遇上酷刑,心中只不过是强忍着,但是还是有恐惧。

刘海见他一言不发,也不在废话,直接救命下面的衙役,“上夹棍。”

夹棍,很多人在影视作品上看到的,放在手指上的就是夹棍,还是一种是用三根棍子,交叉在人大腿上,左右下压。

这种刑法非常残酷,清代曾对这两种刑具加以限制。顺治17年1660年,顺治皇帝下旨,凡是行衙门无真赃确证,及互婚田土小事不得滥用夹棍。康熙4年,1665年下诏,凡审理强盗盗窃及人命大案,犯人已经在别的衙门招认,后来又改了口供或者已有确凿证据,而犯人坚持不吐真情,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夹棍。

如果执行人滥用夹棍,要以故意违反法规受到追责。康熙9年1670年又下诏令凡是官员审问犯人不准用除夹棍之后,再使用其他刑具,对于妇女不准使用,孕妇不得使用。

而且一旦用了夹棍,这个人将来可就废了。

那个底下的刺客一听刘海要用夹棍,也是脸色巨变,但是仍然咬着牙坚持不说话。

刘海看他肩部同时也不在客气,直接把一根签子扔到了底下。

下边的牙医见道刘海发签,立刻上前。几个人按住了这个刺客,又有两个牙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送到了夹棍的中间,然后这两个人一左一右开始的用力。

刚开始的时候这两个人用的劲儿并不大,就是想着让这个犯人感觉到痛苦,提前招认也好,让犯人不至于残疾,这都是官府的规矩,就害怕一旦用刑,这个人废了以后,家人无处着落。

但是眼前的这个刺客疼的已经满脸掉汗,但是仍然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那两个行刑的衙役,见到他仍然不开口,于是渐渐地加大力气,接着就听着这架棍叭叭叭直响,而这犯人的骨头也随着这响声,咯吱吱的开始作响。

到了这时,这个刺客再也坚持不住开始放声大叫。

刘海坐在上面面无表情,看着这犯人痛苦不堪,于是开口问道:“你招是不找招?

那个犯人虽然现在已经疼的是金星直冒,但是仍然是一言不发,绝不招认。

到这时,刘海就没什么客气的了,“把腿上的夹棍也给他用上。”

底下的衙役听了这话就是一惊,抬头看了看刘海,因为这个不和规矩。

但是看到刘海在上面脸色铁青,眼里都快冒出了火,也不敢在说什么,于是这些衙役们又拿出一件新的刑具。

对于这件刑具大家也很清楚,那就是三根木棍中间有铁链连接。

然后把犯人的腿放在中间的木棒之下,其他两根木棒交叉,之后衙役们在两旁用力。

这一种行军的痛苦可不可以夹手指厉害多了?

人们常说的: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说的就是这种酷刑。

等不到衙役们准备好,刘海直接把签子扔到了地下,于是两个衙役在两旁一起用劲儿。

到了这是这个刺客再也受不了了,在手和脚分别用酷刑之下,他已经疼得昏死过去几次都被用凉水泼醒。

最后只能不停的大叫:“杀了我,杀了我,青天大老爷,求求你杀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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