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船队,除了皇家一家,另外两家,秦宇打算扶持武汉的箫家成立一家,再扶持江浙的商人以联合入股的方式,成立一家。
秦宇打算在内务府下,再成立三个新的部门,一个是船舶制造处,下辖两座船厂,分别位于武汉和上海,武汉负责打造江河船舶,上海负责打造大型的商用海船。
他打算到时候将上海造船厂一分为二,一半归皇家,一半归政务院,都可以打造战舰和商船,再在浙江,福建,广州扶持几十家私人小造船厂,就可以了。
这些私人造船厂,能发展到什么样的规模,能造出什么样的船,就靠他们自己经营,当然其他人想要加入造船业,也是允许的。
另外两个部门一个是江河运输处,一个是海贸处,江河运输处顾名思义就是负责管理江河运输船队,海贸处则是负责进行海外贸易。
政务院是不允许插手海上贸易的,主要负责管理,收税,制定相关制度。
比如除了市舶司外,肯定还得在成立一个部门,管理天下各条江河运输,给各个船舶发放运营许可证,巡视各江河,打击无证船舶,剿灭水匪。
关税方面,秦宇同样决定改革一下,不然按照政务院现在的方式来收,实在太不合理了,漏洞也太多了。
今后出海贸易的海船,同样要按照朝廷的规定来打造,按吨位大小分为五种,每种都要交纳相关的营业税,每年办一次出海许可证。
没证的,一旦发现,不但要没收船只货物,船上的人和东家也要以走私罪判刑,到时海关会在各省都成立打击走私的水师船队。
除了运营税,关税也是不能免除的,运营税是按照船舶的吨位来收,一年收一次,关税则按照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来收。
为了增加效率,商家同样必须按照朝廷规定的尺寸来做一个箱子,今后就按照箱子的数量来收关税。
每种商品的关税都不一样,根据商品本身的价格和重量体积来制定,每个箱子只能装一种货物,就算没装满,也得交一个箱子的税,若发现混装,就按照最贵的商品来收。
到时候,水师会时不时的在海上拦截抽查,一经发现偷偷在仓室里夹带货物,不但要罚款没收货物船只,同样要追究该商人的走私罪。
没办法,要是不施以严苛的刑法,到时恐怕许多商人都会只装两个箱子就出海,然后偷偷让小船转运,毕竟这么长的海岸线防不胜防,不可能都派人时刻蹲点守候,何况还有出海打鱼的大量渔船,也不可能每次都检查一遍吧。
这种木框子,虽然比前世的集装箱肯定要小许多,但就现在的海船而言,也不适合装,所以必须设计新的商用海船。
当然,秦宇也不会现在就立刻实施,先将消息和相关规定下达下去,五年后再执行,给各地的海商一个准备时间,该换船的换船,该改造的改造。
为了集中管理收税,秦宇也只打算开放几个贸易港口,除了上海,浙江宁波在成立一个,福建福州,广东广州,广西柳州,一个省也就一个,最多不会超过两个。
至于北方,暂时在天津,以及前世的青岛湾设一个就足够了,再多就没必要。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近海国内运输,比如上海到广州到天津,若是也收取同样的关税,恐怕没人会走海运,所以关税肯定是不能收的,只收取运营税就行了。
那这操作起来又非常的麻烦,比如商船主说他是去广州,可最后却跑到东南亚去了,你能奈他何?
所以每艘海贸的商船都要有一个编号,在办理运营许可证时,除了交纳运营税,还要交纳一笔保证金。
然后凡是属于运往国内的货品,各港口码头要将船上货品的种类和数量统计清楚,并标注日期。
同样从别处靠港的货船,上面的货品和种类以及日期也要统计清楚,每半年各港口对一次账,就能清清楚楚的知道,那艘货船没有将货品运到目的地,或者少了多少筐。
这样又是交运营税,又是交保证金,又要打造购买商船,加上不菲的关税,以及相关水手的开支,也就注定了,小商小贩是没有能力进行远洋贸易的,其实秦宇也不打算让什么人都买条破船,搞海上运输。
海贸和海上运输是两个概念,完全可以分开,有财力的商人,可以购买大量的海船,专门帮他人运送货物,财力小的商人,则可以委托这些商船帮忙运输,自己只需要在国内采购商品,在海外开拓销路。
当然你有钱,海冒和运输也可以同时兼任,皇家贸易处就是这样的一个部门,即自己做海上贸易,也帮其他商家运输,赚取运费。
所以这次秦宇来上海,除了视察港口码头,检阅海军战船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设计几款专门用于运输货品的商船出来,这些货船不但包括远洋货船,同时也有江河平底船。
如今下海已经服役的战船,已经达到了九十艘,其中500吨级的巡洋舰十艘,300多吨级的驱逐舰三十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