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不差钱  回档少年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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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六顺坐牢的事儿,一会儿说张妈身体不好去了市里要好好疗养,一直捱到在张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他酒足饭饱了,才剔着牙签拍拍屁股走人。

他一走,张云起哥俩就提着一竹篮的钱纸蜡烛,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去将军岭扫墓。

四月的气候已经转暖,阳光和煦地照耀着解冻不久的大地,将军岭附近的山湾里,桃花又一次红艳艳地盛开了,河两岸的缓坡上,刚出地皮的青草芽子和枯草夹杂在一起,黄黄绿绿,显出了一派盎然的生机,柳丝如同少女的秀发,在春风中摇曳。

清扫坟圈的时候,张云起瞭望着被绿色掩盖的云溪村,还有山巅上的蓝天白云,心情很舒畅,只是下次来这里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扫完墓后,张云起把春兰叫住,两人走在后头,他想跟春兰说说一家人都去了市里后,她一个人留在龙湾镇中学念书的事。

再过三个月,春兰就要中考了,临时转学去市里肯定影响她的学习,另一方面,以春兰的成绩,龙湾镇中学也不大可能轻易让她转学。

春兰继续留在在这里念书,是最好的选择,但全家人都去了市里,她一个女孩子留在农村,张云起知道春兰心里肯定是不好受的,不过这两天下来,她那张越发秀美的脸蛋上并没有表现出分毫的难过。

这个妹妹确实打小就懂事听话。

以前他们家里境况艰难,但不管多么饿,穿的多么破烂,张云起从来没见过春兰向家人开口讨要过什么,在家里的时候,做家务、放牛、薅猪草、下秧苗、采烟叶,大小农活她样样精通;念书的时候呢,没钱买笔和纸,就自己在镇上捡垃圾捡破烂,考试还能回回拿第一,甩开第二名N个档次的那种。

张云起至今还记得春兰四岁大的时候,就缠磨着让老妈给她编了一个小筐筐,整天挽在胳膊上,撅着小屁股蹒跚地跟在自己后面,一起去后山捡柴禾。

这丫头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或许自打能记事起,她那幼小的心灵就已经懂得,以前她们家是个可怜的穷家。

穷人家的孩子,得靠自己争命!

回想起这些穷困时候的日子,张云起也不免有些感慨,他摸了摸春兰的小脑袋,说道:“春兰,明天就要搬家去市里了,到时候会先把你送到学校去,周末如果补课你就留在学校里,放假的话就坐车来市里住,如果傍晚没有小客车,你就找朱达让他送你去封阳县再转车,车费什么的让你大哥到时候给他结。”

春兰点头:“二哥,我晓得的。”

张云起从兜里掏了一台粉红色的爱华随身听递给她:“再过几个月就要中考了,你不要压力太大,至于成绩,顺其自然,不管歪好,哥都能保证你这辈子有大出息,在学校里没事的时候,你也多和同学玩玩,别老是坐在教室里看书,这个是随身听,你喜欢听歌,平时下课可以听听放松一下。”

春兰接过精致的随身听,手指在上面扣摸着,说:“这个很贵的吧?”

张云起乐道:“贵不贵有什么关系呢?你哥还不至于差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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