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个结交权贵的机会,你都不知道珍惜,竟然跑出来跟人家抢这东西。
这玩意儿,他当吃当喝啊?
错过今天,我明天还可以再写啊,你竟然头铁的出来跟人家孔颖达和于志宁两位大佬抢……
你简直就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啊!
王子安苦笑着看着孔颖达和于志宁。
“不好意思,我这位朋友中午喝多了……”
孔颖达、于志宁:……
问题是喝多不喝多吗?
问题是我们惹不起啊!
“没事,没事,既然李东家喜欢,只管拿去——”
话音未落,两个人非常默契的齐齐上前一步,一个人摁住一副。
“这首归我——”
李世民:……
你们不说我也不好意思都给拿走啊,当朕是什么人呢!
行吧,你们爱咋咋地。
反正我的计划已经圆满完成。
王子安无可无不可地拍了拍手,扭头看向一脸羡慕的孔灵儿。
“姑娘若是喜欢,不若我给你专门写一首?”
孔灵儿闻言,忍不住眼睛一亮,脸上露出惊喜和娇羞的神情,轻轻地点了点头。
王子安,你个狗东西也太不专一了,前脚还对我闺女大献殷勤呢,写诗说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你后脚就当着我面勾搭孔家的小孙女?
李世民恨不得冲上去踹他一脚。
写点什么呢?
望着孔灵儿微微低头,娇羞不胜的小女人模样,王子安不由心神一荡,鬼使神差地想起一首十分应景的现代诗词。
于是拿起毛笔,一挥而就。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是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直白,浅显,温柔,细腻,传神。
一旁拿着眼睛偷偷瞄的孔灵儿早已经羞得抬不起头来。
孔颖达乐呵呵地看着王子安。
虽然这是浅白,但它内容好啊!
好的很!
于志宁则一脸羡慕地看着孔颖达,闺女孙女什么的,一个没有,徒叹奈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