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八十二章 日本(五)  南明靖江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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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是天皇的一大经济来源。可德川氏制定的禁中并公家诸法度明确规定天皇授予僧人紫衣,要得到幕府许可,不打招呼就私自卖衣服,属于“违法行为”。

后水尾天皇这么干,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考虑,也是尝试着向幕府权威提出挑战。如果幕府没反应,他还将做岀更多“违法行为”。

德川家光的反应很快,涉及到权力毫不手软,宣布这批紫衣无效,流放了不愿意退还紫衣的僧人,又声称若再有违反公家诸法度之事出现,相关人等一律免职受罚。

天皇只得屈服,其直属的朝廷表示:“今后不会再做这种无效的事”。

“紫衣事件”并没完,为了让后水尾天皇明白,世道变了,神得听人的,三代将军德川家光故意令自己的乳母春日局进京谒见天皇。

天皇是神,只有“从五位下”以上官位的凡人才有资格入宫觐谒。这春日局不过是德川家光的奶娘,并无官职,后水尾天皇不想见。不见不行,幕府硬逼,只好含羞忍辱地见了。

“紫衣事件”和“春日局参拜事件”被后水尾天皇视为奇耻大辱。

他决定反击。他知道德川氏一直希望自己与德川和子再生下皇子,好让有一半徳川家血脉的人当下一代天皇。于是,毫无预警地突然宣布让位给七岁不到的女儿兴子,是为明正天皇。

这一招一下子便断绝了徳川氏幕府想以自己的外孙继承皇位的野心。

兴子是皇后所生,有一半德川氏血统,德川氏不好反对。但日本皇室规定,为了保持神的血统纯正,女天皇是不能随便下嫁给“凡人”的。不能嫁人,自然没有后代,有一半德川氏血脉的女天皇只有兴子这一代。

后水尾天皇当了太上天皇后退而不休,依然牢牢掌控着皇族内部事务。

可怜的明正女天皇夹在父亲和外公两股势力之间,殚精竭虑,不堪重负。二十岁时,让位给了异母弟弟绍仁,是为后光明天皇。

南明靖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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