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世英名。”
“活着比什么都好。”
曹不遮依旧想搬走他,这个长安市井的女泼皮身上总有股不服输的蛮劲。
哥舒翰每次见她,都会回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其实,他喜欢的早已不是年轻美色,而是当年那个在长安街头放浪行骸的自己。
“帮我一个忙。”他看着曹不遮,脸上浮起一丝笑容,道:“回到长安去。”
“我带你回去。”
“你别忘了,你还有很多飞钱,还有金银珠宝埋在院子里。我未能给你名份、子嗣,便将那些家财留给你。”
曹不遮努力背起哥舒翰,倔强地抿着嘴不说话。
哥舒翰却喋喋不休。
“回长安去,告诉他们,我守着相州,是为守大唐。”
“自己去说!”
“我虽是胡人,可也读《春秋》,知忠诚大义,我深受国恩,潼关一败,本该以死谢罪,可为火拔归仁所误。到了安禄山军中,本欲死节,一念之差,毁尽了一世英名。我一生战功赫赫,可惜没能一死……”
曹不遮愣了一下,终于停下了动作,因她听出了这个男人竟是有些呜咽。
转头看去,他果然是红了眼眶。
她不太明白他现在为什么哭,他中风残废之时没哭,被俘受尽侮辱时没哭。却在此时,在说到过往的荣耀时反而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出来。
反正也带不走他了,她干脆抱着他的头,安慰道:“没事的,功是功,过是过。”
“不,你得告诉天下人,我今日在守着大唐,告诉他们,我是战死的。我很高兴,还有这一个正名的机会。”
曹不遮深深看了哥舒翰很久,终于,她点点头,道:“好。朝廷若不信,我便刊报,定不掩没了你的名声。”
“哈哈哈,好!”
“走!”
到了此时,曹不遮竟是干脆得很,把单刀塞在哥舒翰手里,二话不说,起身便走了。
刀有些晃。
握刀的手分明很粗大,布满了老茧,可显得有些无力,握不住那刀柄一般。
哥舒翰咬着牙,努力控制着手指,终于是稳住了单刀,它不再乱晃。
他很高兴,咧嘴笑了笑,喃喃唱起歌来。
那歌声虽轻,却苍凉而豪放,引得城楼下的兵士们也跟着他唱着。
不多时,城楼起了火,噼里啪啦的,哥舒翰恍若未觉,始终坐在那。
渐渐地,杀喊声越来越近,他听到火拔归仁战死在外面,响起一声惨呼,终于,有敌兵士卒冲进上了城楼,格杀了哥舒翰身边那寥寥数人。
“你是谁,阿史那承庆吗?!”
哥舒翰身体不能行动,轻蔑一笑,努力举起手中的刀。
敌兵的士卒上前想要俘虏他,他便拿刀一挥,笨拙地去砍对方的脖子。
“虎——”
刀势很慢,那士卒一退就避过了,回头一看,道:“火势大了,走!”
“这敌将带不走了。”
“带他的首级走!”
“来啊!”
哥舒翰喝叱着,再次艰难地挥刀。
“噗。”
一柄刀斩在他的脖子上,血溅了出来。
那些士卒们斩杀他这种中风残废之人,实在是太轻易了。可即便如此,他依旧是战死的。
一颗首级离开了身躯,尸体倚在那儿,手中的刀依然握得很紧,举在那,像是一面不倒的旗帜。
隐隐地,似乎还有歌声在响。
那是一个倒地未死的兵士,瞪着眼看着天,以最后的力气微微张翕着嘴唇。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
“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