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候,礼法不像明朝时候一般严苛,纵然有些规矩也早就崩坏了。
纳妾蓄伎这种事,只要你有钱就行,倒不拘于功名。
就像那西门大官人,既不是官员,也不是年过四十而无子,一样可以妻妾成群。
所以宋朝时纵然官方有些这方面的制度,官员们也不会用来当作惩罚的依据。
不然那就是捅了无数同样触犯了这条规矩的既得利益者。
但是用“未经正室允许“这一条来惩罚丁老翁,就没有问题了。
还会因此赢得许多豪门贵妇的支持。
杨沅打个哈哈道:“老夫人你不必担心,想来县尊大老爷也只是想对尊府老翁提点一番。
丁翁偌大的年纪了,县尊大老爷应该不会打他板子的,他能吃得住几板子啊。
坐牢……那就更不可能了。
我猜也就是诉斥他一番,再罚他些钱财,让他吃个教训,正一正县里的风气。”
这样一说,丁家老太太心里头就更慌了。
打她男人的板子,就那老东西的身子骨儿,怎么可能捱得住?
要是打了人还罚钱……,那她更觉得亏了。
说不定这罚的款,比她要回来的这五十贯还要多呢。
丁老太太赶紧道:“那要不……这买妾之资就算了吧,我们丁家认了这個亏。
权当是受了个教训,还请杨都头你在县尊大老爷面前给美言一番。
就……就不必让拙夫去县里头听训了吧?”
杨沅暗喜,他本来只是试上一试,没想到还真有意外之喜。
杨沅便故作为难地道:“老父母一向为官公正,赏罚分明。
已经交代下来的事,本都头怎么好擅作主张呢。
要不,就让丁翁随本都头去一趟,如果老父母真有责罚,本都头再替丁翁说项?”
“这……这如何使得。这典身银子,我们一文钱都不要了。
杨都头你稍等,老身这就去取典身文书。”
丁老太太慌里慌张跑到后边,打开柜子取出钱匣,把藏在里边的典身文书拿了出来。
丁老太太转念一想,求人办事,哪有不表心意的?
于是她又从匣中取出些散碎银两来,约摸值个两三贯钱。
转念再一想,老太太跺了跺脚,暗骂几声老不死的。
她恋恋不舍地从匣中又取出一锭大银,用钳剪剪下了一角。
加上刚才摸出的散碎银子,一共能值五贯钱左右。
丁老太找出一块布头儿,把散碎银子和那典身文书包在一起,又匆匆赶回前面。
杨沅来时虽然大致有了腹案,但具体实施下来,也是要随机应变,随时调整的。
这是他做危机公关时锻练出来的基本功。
处理危机事件,本就随时会发生事先不可测的新变化,哪有一成不变的计划?
初来时,他想着要拿到这份买妾文书,少花一点就是一点。
待见了丁老太太,一番明里暗里的敲打,眼看一文钱都不用花了,心头更是喜悦。
等到丁老太太从后边出来,把那小包放进他掌心时,杨沅便是一呆。
从那重量,他就知道里边有货。
这倒好,不但一文钱没花,他倒还多出了几两碎银。
杨沅走了,挥一挥衣袖,带着一份典身文书,还有一笔意外之财。
“富春县天钟山下樊实,有亲生自养女儿丹娘,年登一十九岁。
为因日食无措,自愿引就持契人丁正为妾,本日受得银钱百五十贯。
本女自此听凭银主,如有此色及走闪出,自当跟寻送还。
倘偌风水不虞,亦是自己之命,与银主无干。
今欲有凭,故立卖契并本女手印,一并付与银主为照……”
有了这件东西,丹娘与其父母就没有任何瓜葛了。
既不存在什么监护权,也不存在什么瞻养义务。
因为樊家是卖女为妾!
她整个人都成了别人的私产,自然也就失去了一个自由人该有的权利和义务。
而丁家这份典身文书拿回来,其父母也就没有借口以帮丁家绑回逃妾的理由带她走了。
前厅里,丁老汉还在热情地对于吉光做着推销。
这老汉大半辈子都围着纸浆和纸张打转,原本也没有什么花花肠子。
他一个孙子与樊家小子赌钱,逼那樊家小子还债时,樊家小子无奈之下才决定用姊姊抵债。
丁老丈……心动了。
自从见了丹娘的娇俏模样儿,他的魂儿就被勾走了。
老树发了新芽,六旬老翁是“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翻出库房里尘封多年的生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