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累。你难受的话,你可以躺一会儿。我上次都和你说过了,那群骑士老爷的东西没有那么好吃,就算是要扔掉的食物,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捡着吃。”
“还不是给我们准备的黑面包里掺了太多的木屑。我现在嘴里全是那种味道,那些军需官干脆让我们啃木头得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往自己的口袋里塞更多的钱。”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着麦芽酒,唱着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呐,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别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你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别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内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着火把,驱使着战马向着城内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士,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着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随着骑士想要冲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莪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着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着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着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