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2章 绣花大盗,吃我一枪  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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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镖局!

镖局吃的是辛苦饭。

风餐露宿,酷暑严寒,狂风暴雨,鹅毛大雪,什么天气没经历过?

叫苦叫累的,如何做得了镖师?

既然吃了镖师这碗饭,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天气凉爽的时间赶路,或者在树林间避暑,但是,不能停下来,更不能耽误日期,否则会砸了招牌。

天热,无风。

镇远镖局的镖旗却猎猎作响。

镖师们用铁丝把镖旗穿起来,亮出镖局的名号,口中呼喊着“合吾”,免得有不开眼的毛贼拦路抢劫。

镇远镖局自然不会惧怕毛贼,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热的天气,骨头都快熟了,最好能省点力气。

带队的镖头名叫常漫天。

他是镇远镖局副总镖头,也是总镖头的师弟,押镖二十多年,是镖局行当的老前辈,身经百战,身上留下不知多少伤疤,还有三四处病根暗伤。

夏天没有妨碍,到了秋冬季节,阴天下雨,关节疼痛,痛不欲生。

当年的常漫天是铁打的汉子,如今却有了急流勇退的心思,这是他此生押的最后一趟镖,回去就会退休。

常漫天暗暗想着退休的事,忽然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定睛看去,迎面而来的是匹黄中带褐的丑马,马匹的鬃毛黑长油亮,挂着两个大布口袋。

丑马上面是个俊后生,头上戴着遮阳的斗笠,肩上扛着一杆长枪。

这他娘的是什么造型?

这么俊的后生,按理说应该骑毛色纯白的高头大马,骑照夜玉狮子,这匹丑马是什么鬼?未免……等等!

他这杆枪似乎是——霸王枪!

丑马、英俊、霸王枪!

常漫天做了二十多年镖师,早就养成火眼金睛,江湖英雄谱,更是早已熟烂于心,一眼就认出了萧思衡。

“敢问公子可是萧大侠?”

“我是萧思衡,大侠不敢当!”

“萧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一个人赶路太寂寞,想找你们搭个伴儿!”

“承蒙萧公子抬爱,按理说我们不该拒绝萧公子,但镖师押镖,不能允许外人加入,我们不能坏了规矩。”

常漫天不敢得罪萧思衡。

只不过,镖局有镖局的规矩。

三百六十行,镖局行的规矩或许不是最多的,却一定是最严格的。

违背规矩,轻则砸了招牌,重则丢了性命,任谁也不能违背规矩。

哪怕有一天,中原出现一位群雄公认的镖局之王,也绝对不可以!

萧思衡笑道:“常总镖头,我当然知道镖局行的规矩,我托镖,我这两个口袋就是要押送的货物,这趟镖,价值五两银子,找个趟子手接了吧!”

张亦为萧思衡讲解过镖局的规矩。

镖局地位最高的是总镖头,相当于这家镖局的大老板,也有些镖局是由豪商出资建立,豪商是大老板,但他们不能自称总镖头,他们是大当家。

总镖头之下是镖头,相当于管事。

镖头之下是镖师,是镖局的主力。

地位最低的是趟子手。

趟子手≈学徒工!

一般来说,镖局押镖的时候,不能一次性接很多家,但是,如果严格遵守这条规矩,很可能经营不下去。

小生意赚不到钱。

大生意没那么多。

为了让镖局能经营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次性多接几个小生意,绕过行规的办法,就是让趟子手接镖。

任务完成,能够赚取酬金。

任务失败,那是趟子手的责任。

这也是最底层的趟子手,少有的能够赚取奖金的机会,富贵险中求,常漫天也是从趟子手成为总镖头的!

如果是别人半途加入,常漫天会坚定的表示拒绝,开口的是萧思衡,而且没有违背规矩,自是大大欢迎。

常漫天不担心萧思衡劫镖。

镇远镖局押送的货物很值钱。

萧思衡的名声更加值钱。

更何况,有萧思衡在此,万一遇到不可力敌的强敌,也能有个帮手。

……

“合吾~合吾~”

趟子手小高在前方高声呼喊。

他刚刚接下萧思衡的镖。

虽说要上交四成给镖局,但余下来的三两银子,也是不小的收入。

对于趟子手而言,一趟镖能赚到三两银子,绝对是值得庆祝的事。

小高非常开心。

他甚至忘记了身上的灼热。

“常镖头,你们送的是什么?”

“一批红货。”

“这么直白?不怕我劫镖?”

“萧公子说笑了,您的名声远比这批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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