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钱,我相信您的为人。”
“这趟能赚不少吧?”
“能赚够金盆洗手的钱,这是我此生最后一趟镖,回去我就要……”
“停!别说了!”
萧思衡赶忙打断常漫天的话。
常漫天奇道:“怎么了?”
萧思衡斜了他一眼:“这些话说出来不太吉利,容易遇到劫匪。”
“还有这种说法?”
“天机阁总结的,那些说什么做完这趟生意就退休,回去迎娶未婚妻,回去孩子就出生了之类的话的人,十之六七会遭遇强敌,大多数回不去!”
萧思衡的目光中带着些许同情。
常漫天面色苦的好似酱茄子。
“呵呵~呵呵!萧公子说笑了,咱老常成亲二十多年,早就有了孙儿,孙儿今年六岁,到了练武的年纪,我准备给他做把木剑,亲自教他剑法。”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常漫天却觉得冷飕飕的,只能干笑几声,回想着自己的孙儿,以此来驱散寒意。
萧思衡倒吸一口凉气。
您老人家不应该押镖。
你应该去唱戏。
你就是戏台上的老将军!
我特么快看到黑白无常了!
萧思衡握紧霸王枪。
常漫天的为人还算不错。
万一遇到劫匪,定要救他性命。
真的会有劫匪吗?
成群结队的劫匪,当然是没有的。
但是,来了一位江洋大盗。
一个在四十多度的酷暑之下,穿着大红棉袄、大红棉裤、大红棉鞋,拿着大红绣帕绣牡丹花的江洋大盗。
更让人感到后脊发冷的,则是此人络腮胡须,面如锅底,浑似李逵。
穿着大红嫁衣绣花的李逵?
宋江见到了,也要喊一声见鬼!
常漫天咽了几下口水。
先前与萧思衡瞎扯淡,萧思衡胡诌的几句话,没想到竟成了现实。
一棵大树横在官道中间,挡住镖局前行的道路,显然是来劫镖的。
如此装束,如此做派,要么是脑子不正常的疯子,要么是寒暑不侵、功力浑厚的高手,疯子怎么会绣花?
所以,此人必然是高手!
常漫天正要上前,萧思衡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示意他后边看着,同时喝止想要上前探路的趟子手小高。
绣花大盗?
金九龄?
早就想会会你了!
金九龄是六扇门神捕,他十三岁便进入公门,做了三十年捕快,今年只有四十多岁,辈分却大的出奇,四大名捕见到金九龄,也要执晚辈礼。
按理来说,如此高的地位,要么金盆洗手,要么向着更高官职冲击。
无论怎么算,都不该做盗贼。
金九龄偏偏做了盗贼。
因为他非常缺钱。
金九龄的生活非常奢靡,衣食住行都需要一流的,一流的美酒、一流的衣服、一流的马车、一流的美人。
一流的东西当然很贵,金九龄早已入不敷出,好在,他靠着英俊潇洒的容貌勾搭一位富婆,这位富婆是黑道组织红鞋子的二姐,负责掌管钱财。
一来二去,造成巨大的亏空。
金九龄一不做二不休,设计一个极为长远的计划,先是劫镖,然后把罪责推给红鞋子,然后借刀杀人……
如果计划成功,不仅能够获得巨量的财产,还能掌控红鞋子,红鞋子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全都是他的。
想到此处,金九龄越发得意。
然后,他看到了一杆长枪。
霸王枪!
铺天盖地轰下来的霸王枪。
金九龄原本想着,用手中的绣花针刺瞎常漫天等人的眼睛,手指已经捏紧了细针,如今霸王枪当头轰击,他若是敢用绣花针接招,萧思衡这劈山赶海的强猛轰击,保管把他轰成肉酱。
一块完整的骨头都不会留下来!
看了看手中的绣花针,又看看凌空轰下的霸王枪,金九龄放弃用绣花针硬拼霸王枪的“惊世智慧”,飞身向着左侧飞速退去,射出手中绣花针。
金九龄擅长点穴打穴,手眼间的配合浑然天成,暗器功夫绝佳。
两个细针飞射,堪比劲弩出匣。
萧思衡左手挥掌震飞细针,右手长枪挥枪横扫,气血烽火狼烟。
霸王枪法·横扫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