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苏河以北,群山连绵,道路起伏不定。
隐在林间的小道上,正有连绵的马队的在沉默的行进。
“将军,穿过这片狭地,前方就到了,那里就是高句丽国中最大的养马地!”
向导身上披着汉军的制式甲胄,手指指向前方,一脸谄媚的向着秦仲诉说道。
“嗯!”
秦仲轻轻颔首,松开手中的缰绳,让亲兵牵住,他自己随着向导的指示望过去。
拨开眼前的发青的嫩叶,远方的山岭间隙中,他看到了一大片的绿色草坪,肉眼可见的,地势开始放缓,没有那么多的密林,反而多是绿草和灌木,秦仲转头看看后方拉出一条线的行军队列,缓缓舒口气,心中不由感叹,这地方,真就像个天然的牲畜栏。
.....
丘陵起伏之间,小溪缓缓流淌,溪水边牧草茁壮成长,牛羊循着固定的路线,进食之后,便就低头饮水。
山坡上,披着一身破旧羊皮袄的牧羊人徜徉在野花丛中,晒着和煦的日光,眼只是睛偶尔瞥向脚下的大片牛羊。
闻着鼻尖的野花香气,感受着身下草坪的舒适,牧羊人想起了前半辈子在草原之上的生活。
“草原上,牧草也该返青了吧?这时候,大家伙都在准备着迁徙了。”
说不上怀念,游牧迁徙的日子,伴随的不仅是劳累,更多的是伤病、以及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牧人生命的意外,野兽、盗匪、部落战争,都能轻易夺取牧人的性命。
“还是此地舒适,温暖,湿润,真是一片沃土!”
比起草原,高句丽提供的这片丘陵草区,因为降水丰富,有着群山地形阻隔,是比草原更加优良的牧场,不仅冬日里不需要长途迁徙寻找越冬地,而且因为土肥沃,草场的牧草长势旺盛,只需要在几个山谷间轮换着放牧,省去了他们太多的功夫。
牧人名叫骨拙,是牧羊人,也是牧奴,他追随着部落头人投靠高句丽已近十年,他不知道部落头人间的上层博弈,只知道从草原叛离的他们确是在头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一片更加肥沃的土地。
“唔,听那汉奴韩龙说,此地还可以种地,糜子,豆子,都可以,可以向头人进言,不知道主人愿不愿意?”
思绪翻飞间,他想起了同为牧奴的汉人,那些人与他一样,都是属于头人的财产。
骨拙正值壮年,能够拉强弓,骑烈马,算是部落里少有的勇士,在他的眼中,为主人放牧,为主人劳作,为主人战死,就是天生的宿命。草原之上,胡人习俗中,唯有勇士,与美人才可能改变命运。
虽然他是因为武勇被头人看重,但他对那些同为牧奴的汉人极为感兴趣,那些人虽然与其他牧奴一样干活,一样放牧,但是手特别巧,能做许多东西,能讲出许多故事。
在以往夜晚的篝火间,骨拙注意到那些人的眼神里有些别的东西,那里面,有团火。
“踏踏踏”
山下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骨拙警惕的翻身起来,半跪在地,手掌紧握住了长弓,伏在牧草间,一手轻轻拨开牧草,朝着山下探望,眼睛顿时眯了起来。
“这些狗东西!”
那是一队身着玄甲的高句丽骑兵,这些人毫无忌惮的在草场上奔驰,一片片牧草被踩踏在地,马儿的蹄子已经泛绿,对部落头人花大力气开辟的道路熟视无睹,这让骨拙不由捏紧了手掌,使得野草汁液沾湿了掌心。只是,一想起头人告诫的,作为客人的胡部处境,骨拙捏紧的手掌又渐渐松开,又觉得十分无力。
在山坡的尽头,树林掩映间,有一处半永久的营地,正是此地胡部头人的居所。
身上穿戴着整齐铠甲的高句丽将领下马,始终昂着头,不屑的眼神扫过那些身着破烂衣衫的胡人,眼中的鄙夷掩饰不住。
“滚开!”
将领一巴掌扫开眼前挡路的胡部勇士,带着身后的兵卒上前,这些甲士手持刀兵,神态傲慢的踏进营寨。
此刻,听闻高句丽将领抵达的头人慌张出门,一个个衣衫不整,脚步虚浮,胡须上还带着酒渍。
将领只是瞥了这些废物一样的部落头人一眼,接着便从怀里掏出一卷文书,对着四周的头人大声道:
“王令!胡部需出牛羊两千头,良马一千匹,即刻准备,不得迁延!”
“什么?牛羊两千?良马一千?”
“大人,万万不可啊!这样如此多的数量,做我等连放牧的牛都不剩了啊!”
“是啊,大人,良马一千,我...我等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啊!”
话音刚落,便就激起了在场头人的叫苦之声,这些年在高句丽提供的草场栖息日久,繁育的牛羊马匹总算有了些规模,就要被高句丽杀鸡取卵,由不得他们不叫苦。
“嗯?”那将领鼓着眼睛,扫视在场众头人,牙齿缝里钻出一句:“如此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