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痛打书生一顿。
饶是如此富商犹觉得不够,要彻底把书生打入尘埃才能断了女儿的“邪念”。
“既是报的诱拐案,当事人不在怎行?来人呐去此人家中把富商小女带来。”这新县令一身短发短衣,活脱脱一员年代文的干部形象。
不一会便有一位少女跟随兵士抵达衙门。前者一见到脸上带伤的书生便要扑过去,结果被富商与家丁拦住。
新县令一见此女的态度便清楚所有关节,当即抬起手掌拍在桌案上,“本官已了然前因后果,孙锦状告陈尚诱拐不实,但孙锦纠结家丁故意伤人属实,来人呐!给他重打二十大板!”
富商闻言微微一怔,心说自己才是苦主,怎么轮到自己被打,当即怒斥知县断案不公——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的婚姻自古便是由父母抉择,门当户对有什么错,什么幸福不幸福有什么用?
难道红巾军统治地方便不用“君臣、父子、夫妻”的三纲五常了吗。
臣子不能忤逆君上,妻子不能对抗丈夫,儿女不能违抗父母。
若无此伦理道德约束人心,难道要纵容人们去没有道德的畜生了吗?
“好一个三纲五常,你可还记得三纲原义为何?
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
你强逼女儿嫁给大户,不过是贪图对方万贯家财,何曾在意过你女儿的幸福,问过她的意愿,一句为她好便能强迫她委屈一生吗?
这是哪门子狗屁的门当户对!
贪官污吏为阻我红巾军兵锋,放火焚烧十余座州县,他们何曾问过被烧的百姓,难道这也是忠君为国的良苦用心?”
富商反驳道,大明立国两百多年,便是三纲五常贯彻其中。
若是君不君,臣不臣,子不子,妻不妻,这世道该是什么浑浊的世道。
就算给予这对“小情侣”恋爱的自由,他俩身无长技,又无家财,恰如一对无知的鱼儿,擅自逃出了池塘,如何在乱世中生存下去。
“那便是我红巾军之责——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新县令亲手拍打桌案,“过往你们生长在伪明治下,一言一行没得选,今日我便给你们二人生民之权!”
新县令掠过满目震惊的富商,看向这对苦命鸳鸯。
县令告诫二人若是选择在一起,以后也许会碰到诸多艰难险阻,某一天会无助地躺在病榻上没钱医治,只能绝望地哀嚎,后悔今日没能听从父母的劝诫。
也许男方,或者女方一朝一日变心,对另一半心生怨念,憎恨对方将自己拖入“私奔”的深渊,将数十年的下半生当作漫长凌迟。
也许以后有了孩子,夫妻的境遇变得更糟,甚至不得不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放弃生病的孩子,省下钱粮去养活着的。
也许还有很多很多悲惨与绝望等着二人。
如果他们明知道接下来有诸多悲惨、绝望等着,仍想游出安逸的池塘……
“选择吧。”
新县令把选择的自由交给二人,倘若梁山伯与祝英台能有自主选择,也不会落得那般悲惨下场吧。
两人微微一愣,似乎这个世道从未给予过他们此刻的选择之权,从来都是帝王之命,官僚之命,父母之命……
光明正大的,不考虑门第的,只看个人情绪与感受的自由恋爱,对他们来说太过新奇,以至于有些迷茫。
直到县官出声催促,他俩才不知不自觉挪动脚步,来到对方跟前。
两人相视一笑,像是回到第一次相遇的那个下午,艳阳高照,开灿烂,两人在城中河桥对相而过,一抹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
他俩下意识牵起手,转身冲着县太爷大喊一声青天大老爷,旋即手牵手一同跨过衙门的堂口,决定一起面对未知的将来。
……
看完这一幕的张荣愣住了。
他低头看向自己流浪多年的双手,沾染着诸多泥尘污垢。
他这般苟活多年的“弃子”也能拥有小民之权吗?
胸中被冰封多年的冤屈裂开一条裂缝,这条缝逐渐裂纹,扩大,最终形成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