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休屠王的都尉向骠骑将军说。
“对。他宝马轻骑,走得快。”
骠骑将军脸上遂露出失望的神情。二王子句犁湖本来同部队近到只有几十里之远,但是绝好的机会还是被错过了。这应该是他近几年捕得匈奴王子的唯一机会。
“罢了,我们出军,发生一万件事情,这些事情总是不能尽遂人意的。”赵司马劝霍去病,“以后我们还有机会。来,我作为骠骑将军的军司马,敬在座的诸位一杯。”
在场的汉匈将校都摆出一股轻松的状态,豪饮起来。天依也举起酒杯,安心地喝了一大口。看来她们今后返回陇上的路程将是轻松惬意的,至少和平的阳光会长打在她们的肩上。这样阿绫的箭伤痊愈的速度也能快一些。
同匈奴俘虏的会饮从昏暮持续到夜中。在场的匈奴贵族都喝得脸色红润,油光满面,仿佛他们日中并没有狼狈地被汉军所执得,而是汉军请他们来做朝廷的忠臣一样。浑邪王的王子也一样喝得酩酊大醉,但是同他的陪臣及长辈不同,他是为自己和父亲几近失国的遭遇怅惘不已。不断有身旁的近臣提醒和劝慰他,但是每次他们来时,这个小王子都破口詈骂他们。如此数回,便再也没有人在他身边自取其辱了。浑邪王的王子遂陷入了永久的孤独。他醉酒的速度便快得多了。
在半年或自愿或被迫的应酬生涯中,天依知道,喝酒须要小口,还要配上实体的下酒菜,还要同其他人聊天,才能喝得长久。周朝就已经深谙了这个道理,故周礼规定的是,在宴饮的时候,每端起酒杯喝,不能大口,而每喝两次之间还要间隔很长的时间。古代社会,贵族们几乎全天都是空余时间,所以他们可以花上一个白天来慢慢地饮酒,与在场的宾主长谈,一直到晚上都不会醉。
浑邪王王子醉酒而自知。他并不把在场的汉将放在眼里,当他喝醉了之后,他直接站起来,欲出去呕吐,结果在帐门口被两个军士拦住。他大吼起来,在骠骑将军的授意下,两名军士急忙把他架出去。
在场的其他俘虏纷纷为他向骠骑将军请罪,表示他还是个毛头小伙子,做事没有轻重,希望他不要降罪。不过就天依的观察来看,霍去病对这个直行之人,在私人上的印象似乎要比这些油腻的中老年人要好很多。
又过了许久,夜永酒阑。当筵席上一片狼藉的时候,骠骑将军派军将吃饱喝足的这群人送回了他们所困的营房。天依以为宴会到此结束,她也能回去继续看护阿绫了。正当她拿起自己一直没动的一大块肉时,赵司马忽然叫住了她。
“你先不要回,营中有事商议。你没喝多吧?”
天依向使君拱揖,表示精神清醒。
赵司马挥挥手,让她坐到自己的身边。天依遂拿了酒肉,将自己的座位从室内的暗处移到筵席前。在场只剩下了汉军的军尉。
“总算把这群人渣给送走了。”霍去病哈哈地笑道,“他们自己都不保护自己的庶众,我们缘何要委屈我们自己的锐士呢?不过那个浑邪王的儿子倒是有几分豪气。”
天依在得胜以后是否应该纵兵大掠这方面一直同骠骑将军有非常大的分歧。然而自己毕竟是一介什官,能被叫来参加宴会也全是缘自己这个什特殊故。再加上自己素来是处于汉军的羽翼之下,受众将士的保护才能在战火中安身,她再向自己的保护者提一些质询,底气总也弱一些——古人的世界观是万事万物普遍联系的。杜工部写个诗,水的意象和五方中的北方、五色中的黑色、五脏中的肾病,硬壳的水族意象和带甲的乱军,它们之间都存在一种隐喻的关系。这固然是唐诗的出众所在,但是这个世界观的一个缺点,便是在马克思主义点亮中国之前,人们就事论事的观念较差。当一个父亲做错了事情,儿女前去提议,父亲便会以自己对他的养育之恩、子辈对父辈的人身依附关系来让子辈塞口。而这件事情本身的对错,便在父权的亲情压制下掩盖了起来。显然,在这大胜的夜晚,一个依附于汉军活命的什级吏员若想提出对劫掠这件事情的质疑,也会被以端碗吃饭、搁碗骂娘的理由加以鞭刺。
当然,就算排开这个,骠骑将军和赵司马默许军队在今日越纪的态度也是明确的。这更多是站在军事的角度上来看,作为一支封建军队,大部分士兵都不识字,不具备基础知识,也没有什么本阶级的目的,那么在物质条件逐渐匮乏的时候,维持住这样一支军队的纪律是困难的。在大战刚毕的时候,众人的神经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何况汉军所余的补给已然不多。不管劫不劫掠,他们总是要就食于敌的。自己和阿绫可以约束住通书什,是因为他们逐渐摆脱了大部分士兵的状态,对自己的地位和未来有认知和计划,但是要约束住大部分士兵,恐怕只有岳武穆、戚继光再世,在特定的条件背景下才能做到。
“我们只纵兵一下午么?”天依悄声问赵破奴。
“怎么,洛什副想带部队纵个两天?”
天依不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