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德华看来这有点像是写篇小论文,辩护律师就重点问题,向法官团做出完整有序的司法阐述。
公诉人方面也是如此。
第二上诉巡回法庭很忙,统管纽约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三个大州的上诉案件,尤其是纽约州,向来以案子数量巨大,案情稀奇古怪而闻名。
法院大楼里终日忙碌,一天要处理好十几甚至几十个案子,法官们分班连轴转,几个法庭同时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勉强达到平衡状态。
这也是为啥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分为一线法官和资深法官的缘故。
一线法官是审判主力,每人公款配至少一名司法助理和四个秘书。
这年头还没个人电脑,而法官由于职业特殊的缘故,其在正式介入案件后的每一句话,都要形成书面记录,这些秘书都具备速记执业资格,他们就像华夏古代皇帝身边负责撰写《起居注》的史官一样忙碌。
至于司法助理通常是各大法学院的毕业生,精通法律条文,一方面担任人肉法律索引机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借机向法官学习办案技巧,算是一种“司法学徒”。
通常法官还可能自己掏钱雇佣临时助手。
就这样还是无法消化掉超额的工作量,法官又是终生制职业,一旦年纪上去了,精力会跟不上,而且司法部也不给法官缴纳养老金,做到做不动显然是最佳选择。
在位的时候,找人处理些小事非常方便,而一旦退休,那在这个现实的国家,人走咖啡凉也是常见的事情。
所以法院里一堆须发皆白的老家伙是常见景象。
然而让七老八十的老家伙连轴转,颤颤巍巍的一天审好几个案子,显然既不人道也不现实,万一在法庭上突发脑溢血弄得大小便失禁就很不严肃了。
所以一线法官做满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到了后,可以转职资深法官,秘书数量减少,日常庭审的量也减少-主要是当个替补,或者碰到疑难案件要依靠他们的经验和人脉。
其实更类似于顾问性质,碰到某些疑难案件时,就可以利用其人脉和智慧来从其他方面解决问题。
……
忙碌的第二上诉巡回法院今天破例了,全天的日程表上显示只有一个案子。
“西耶格尔诉米利坚合众国案”。
谢尔顿从扔炸弹的暴徒摇身一变,成为对合众国司法制度提出挑战的爱国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