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很快关系密切起来。
彼此经常相互窜门做客,卡顿小姐热情爽朗,非常对艾尔曼的胃口,更妙的是她也嗜酒如命,艾尔玛于是常常留在她家里一喝就是一晚。
之所以不在自己家喝,那是因为两个女人喝多了之后,会闹出巨大动静,而贝丝·哈蒙每天都要研究棋局,需要绝对安静。
这样的生活,看起来有点出格,但倒也还好,反正在假期当中嘛。
母女分工明确,女儿除了国际象棋外什么都不关心,全由母亲打理,她自己则集中精神钻研棋谱,随着比赛级别越来越高,贝丝·哈蒙以往全靠天赋和直觉的神经刀走法必须要经过更多的专业淬火,才有可能在与俄国人的战争中取的一丝优势。
母女两分工合作,日子非常惬意。
一周前,情况突变。
艾尔玛照例留在卡顿小姐家里喝酒聊天,但到了下半夜,不知道为何,艾尔玛的情绪忽然变得非常激动。
卡顿小姐惊吓之下,打了911报警电话,警察很快上门把她带走,然后送到了精神病医院里。
事情发生到这儿,倒也还在正常流程之内。
毕竟,艾尔玛在醉酒且大剂量服用精神类药品的情况下,确实会表现出有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卡顿小姐和警察处于安全考虑,让专业的精神病院接手剩下的工作,倒也是无可厚非。
艾尔玛在精神病院住了两天,其间也没受到什么虐待,除了按时服用一些常用镇静剂外,诸如电击之类的刑罚倒是都没尝到。
随即法律开始正式介入这个问题。
当地法官在精神病院的一间会议室里成立了临时法庭,来负责处理此事-第一,她如愿是否合法?其次也就是艾尔玛之后应该是以精神病院为家,还是拍拍屁股离开继续担任自己女儿的经纪人。
因为艾尔玛曾经学过法律和精神病相关课程,所以她要求给自己辩护-这很正常,法庭也就同意了这个要求。
艾尔玛之所以被关在精神病院好几天,而不是酒醒后就被释放,是基于该院的一位医生恰好也是医院院长-墨菲斯医生的诊断(这天恰好是轮到他值夜班)。
他认为艾尔玛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缺乏足够的自控能力,必须留院观察治疗,随便出院的话,可能会给社会带来麻烦。
艾尔玛立刻对其进行质证,然后很轻易的从墨菲斯医生的回答中找到矛盾之处。
比如,墨菲斯医生至始至终只作出过一次诊断结果,就是艾尔玛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时候,当时她的精神状况确实有很大问题,但是,这是在服用大剂量精神药物与酗酒后的现象。
这两点,她的血液报告和卡顿小姐的口供笔录都能证明。
如此就显得非常荒谬,判一个醉鬼精神分裂,然后要在精神病院继续治疗。
这显然不合理。
类似的问题还有好几个,都被敏锐的艾尔玛发现,并在质证时向法庭展示出来。
艾尔玛甚至大胆的推测,墨菲斯医生是因为被美梦被搅醒才恼羞成怒且丝毫没有职业道德的把自己关进医院。
负责审理的布鲁因法官听得频频点头。
随即在艾尔玛质证完毕后,布鲁因法官立刻口头作出裁决“本法庭兹允许,艾尔玛·惠特利女士立刻出院。”
这种小案子法官会在当庭做出口头裁决-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裁决书可能要晚点时候再有法庭文书整理完毕后签发出来。
爱德华听到这儿便大致猜到了事情的后续结果。
按照正常流程,艾尔玛可以立刻离开精神病院,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