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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还没碰到杂志,爱德华就觉得自己的久经考验的狗眼受到严重刺激,产生严重不适。
递过来的是鼎鼎大名的杂志。
眼下米国色情杂志三足鼎立各占四分之一,剩下四分之一由其他十几种小杂志瓜分。
这三大杂志各有特点。
休海夫纳的最出名,不但国内出名,在国际上也是美式色情文化的代表之一,以至于塔斯社都时不时拿来批判一番,但据说多勃雷宁本人每期都看还通过不可检查的外交邮袋往苏联国内大规模寄送。
秃头大使面对西方记者提问时愤怒的表示这是污蔑!
但不管怎么说,小报记者们确实不止一次拍到苏联驻纽约使馆的瓦西里、阿廖沙们偷偷摸摸去报亭购买这玩意,然后塞到大衣里带回。
严格来说,是一本面向青年中产阶级的时尚杂志,除了露点的中插和封面外,其它内容健康向上,毕竟谁见过登载阿瑟克拉克这种正经科幻小说的色情杂志?
漂亮的露点兔女郎只是的噱头或者添头而已,这点海夫纳自己也承认。
但因为办的早,而且靠着梦露的裸照一举成名,这个帽子戴上去后也就脱不下来了。
其次,是,由意大利人鲍勃古内乔于1965年在英国创办,这样的血统渊源让一开始就充满了古典艺术气息。
与充满阳光的相比,确实是色的多,各种不穿衣服的女性照片大幅度增加,而且老板古内乔本人是个不错的摄影师,经常亲自上场拍摄,这些照片自然也不能浪费。
古内乔是意大利人,这个民族打仗差点,可在艺术审美上,足以甩美帝三条街,老板决定着杂志的品味走向。
打比方的话,看起来是加州的海滩,充斥着无穷的比基尼女郎间或也有果体的,那么就是古罗马的女性专用浴场,很难看到穿衣服的,粗看很黄,细看却挺有古典美。
但两者的照片或者说绝大部分照片,按照爱德华的审美观点来看是美丽的。
前者阳光,后者优雅,真都挺好看的。
实际上在案和案,控辩双方都不止一次引用这两本杂志作为各自的论据,并且罕见的达成共识,这个共识连法官都承认“虽然这两本杂志挺色,但不得不承认有很多正面的东西,充满着艺术和现实生活的结晶”换而言之,这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奉旨色情的刊物。
英文名hustler,爱德华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时曾经觉得,翻译成lsp的话,似乎会更加信达雅。
从一开始就以完全不同的面貌出现,老板拉里弗林特本人是个充满了色情狂特质的粗胚!
变态、好色、粗鲁、贪婪都是他的标签。
在这样的老板的主持下,是个什么玩意也就很好理解了。
拉里弗林特创办杂志后,脑子似乎开始不正常起来。
照理说,他应该主动结好海夫纳、古内乔,毕竟大家都是的,米国市场那么大,三本杂志针对的人群分类不同,完全可以在米国甚至蓝星上携手创造出一片黄色的天空!
拉里弗林特不这么想,可能是叫拉里的容易变态吧,比如威尔福德法官也是。
他完美的贯彻了“只有同行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每期杂志都会亲自撰文挑衅两位前辈。
比如说他讽刺和海夫纳“我打开一本封面露点的杂志,是为了撸,而不是为了学习如何调制一杯马提尼!或者怎么调教轿车的发动机!”
对于海夫纳热衷宣传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更是不屑一顾“撸管是男人的固有天性,可到了海夫纳这边,似乎年收入低于两万美元就连撸管的资格都没有了。这简直是色情杂志的耻辱!”
他甚至撰文说,正是因为海夫纳的挂羊头卖狗肉才促使他决定办,在文中他涕泪连连的回忆了1960年的那个下午,18岁拉里弗林特和自己的弟弟还有几个朋友,买了一本封面暴露的,当他们满怀希望的翻开时,第一看到的是那篇,瞬间软了!
花了买色情杂志的钱却买来,还有比这更没天理的事情嘛?!
这是赤裸裸的商业欺诈!更可气的是法院和警察都不管,受骗的年轻人投诉无门于是就变态了
杂志就是要砸碎这种虚伪的米国中产阶级的丑态,用最黄的内容来给色情杂志正名!
对于以摄影艺术家自诩的鲍勃古内乔他就更加不客气了,拉里弗林特充分发挥了自己爱国和钱多了烧得慌的特征,雇佣平克顿们去刺探古内乔的各种隐私,比如今晚几个妞儿进了他的豪宅,然后灯亮到了几点等等。
然后拉里根据这些信息亲自撰文予以揭露古老师的腐败生活,他自诩为“古内乔观察者”,这让后者直接崩溃。
这换到谁的身上都是噩梦啊
“我是一个决心拯救世界的淫秽小贩!”拉里弗林特这样说道“我的目标是把我的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