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8章 掀桌子大法显神威  胜诉才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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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在有条不紊的推进着。

看起来形势不错,哈里·雷姆斯的全国巡回演讲获得巨大成功。

而爱德华在纽黑文也不停的努力,试图再度把控此案的走向,至少要拉回正常的法律体系中来,而不是由着拉里·帕里和威尔福德乱来。

舆论上东西海岸,新英格兰地区以及工业城市都一边倒的支持哈里·雷姆斯,但中西部以及可爱的南方依然顽冥不灵,其它区域的人只关心哈里·雷姆斯是不是会继续和琳达·拉芙莱斯合作。

南方的喉舌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诸如“经历二百年的伟大国度,聪明人如杰弗逊、潘恩、德布思等迭出,可现在我们竟然为使哈里·雷姆斯成为一个无人不知的讨厌鬼而大声疾呼,这太让人愤怒了,任何为他捐钱的都是异想天开!”

对此,哈里·雷姆斯再度展现了他的聪明和与生俱来的智慧。

爱德华多次感慨,如果这家伙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那么他铁定会以另外的方式在历史上留下名字来,至少会是个相当优秀的公关人物。

每当报纸上发表关于他的文章,尤其是偏向负面的,他都会耐心阅读,然后剪下来复印,寄送给同情他的记者,这就像滚雪球一样。

本来这个案子能成为热门话题,就是因为雷姆斯的遭遇,让更多的有良知的记者参与进来,发出正确的声音,本身就是以正克邪的道理。

虽然爱德华的本意要尽量避免舆论对案情的影响-至少不能让老爷们觉得他们在操纵媒体逼迫司法和行政体系。

但相关性的影响依然会发生。

司法人员,行政人员也是人,生活在这潭充满活力的污水中,没有人可以避免被传媒所侵扰。

……

事情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全社会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社会上开始轰轰烈烈的讨论,这后面当然少不了海夫纳,古内乔,拉里·弗林特的推波助澜。

正回馈来得猝不及防:

罗伯特·伯克,就是耶鲁法院里中让学生闻风丧胆的反托拉斯法大拿,现在的尼克松政府的联邦副总检查长,在另外一个案子中所做的陈述。

那个案子也是与《深喉》有关,肯塔基的检察官向联邦上诉法庭控告当地一家影院上映此片是违法行为。

法官稀里糊涂的引用了《米勒诉加州案》作为判例,来判处影院有罪。

罗伯特·伯克认为此衡量标准是错误的。

因为影片上映时,《米勒案》尚未终审,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审判过去的行为,这原本是个众所周知的常识,但在保守派的搅合下,却要让联邦副总检察长亲自出面拨乱反正,也是奇观。

不知道罗伯特·伯克在私下里是不是羡慕他的苏联同行古辛斯基,毕竟后者只需要把人送进古拉格就行,至于罪名什么的,那不用担心,卢比杨科可以想要什么证据就拿出什么证据,甚至会提前沟通检察官“同志,这个混蛋判十年需要什么物证和人证?是不是需要他亲口的供词?没事儿,我们可以帮他写一份,保证有他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平心而论,位高权重的联邦副总检察长罗伯特·伯克这么做有点不寻常。

公开对尚未审理完结的的案子发表陈述,是在其职责范围以内的,但却不很常见。

因为他还有个身份,联邦司法部副部长,这是行政职位,理论上来说行政官员不应该介入司法审判当中。

但副检察长的身份却拥有此便利,这也是米国联邦司法体系中的一个漏洞,或者说是权变灵活之处。

通常联邦检察长承担的是行政管辖任务,管理派驻各地的检察官,在一些重大案子的时候,才会亲自出马担任上诉人,而对于自己没有参与的案子发表陈述,以期影响法官判决,这种不走寻常路的打法很容易引来诟病,所以极其少见。

露丝伯格和罗伯特·伯克私教相当不错,两人虽然分属不同党派且政见经常不一致,可对彼此的理论水平倒都是异常钦佩,也都是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成员。

爱德华怀疑露丝伯格在里面起了不小的作用,但既然她不说,那么他也就装聋作哑比较好,假装撇清干系,这样对几方面都有好处,否则孟菲斯的疯狗没准又会连露丝伯格一起咬,怕是不怕的,但在案子之外平添这些麻烦,也没太多必要。

眼下最要紧的是帮助哈里·雷姆斯打赢这场官司,至于其他事情放一边再说。

罗伯特·伯克自愿出去吸引火力是好事情。

要知道,拉里·帕里现在已经完全进入疯狗状态-因为拉里·弗林特的神助攻,爱德华自己也清楚上辈子论坛撕逼,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祸不及家人-因为这样可以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可眼下拉里·弗林特直接点草对方母亲,这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做法。

拉里·帕里这路神棍平时就神经兮兮的受了这个刺激后能否维持住正常人格都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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