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8章 掀桌子大法显神威  胜诉才是正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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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自己作为弗林特的律师,能够从里面大赚一笔,赚钱固然重要,眼下最要紧的是,不能把这些事情搅合到一起,现在法律对己方不利,但事实和民情站在哈里一边,爱德华盘算着觉得自己胜率挺大,所以犯不着把水搅得太混。

他这边淡然处之。

孟菲斯那边就坐不住了!

拉里·帕里现在沦为了全国恶俗者的笑柄,人人都知道弗林特的攻击纯属子虚乌有,但并不妨碍他们以此来嘲笑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一时间各种低俗小报和杂志上纷纷扬扬接到了各种“读者来信”,这些来信者自称是钉耙大人的邻居,绘声绘色的描述着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而编辑将来信照登后,在后面加上一句,“这是真的嘛?请知情者告知。”。

掩耳盗铃的方式来撇清责任,别说,这手虽然看着老土,但确实能回避掉90%以上的法律风险。

至于剩下的这10%,其中的99%是冲着领头羊拉里·弗林特去的,只要他老人家能顶住,那么大家就都没事情,万一他顶不住,那么罚钱也是他出大头,大家跟着一起也不算亏。

总之,是收益大风险小的蹭热度行为,这些原本道德水准就极其低下的色情杂志商,怎么会错过这种好买卖?

而拉里·帕里受到刺激后,也开始不停的在南方各州巡回召开记者招待会,会上一把鼻涕一一把眼泪的哭诉,称弗林特为米国的败类,发誓要把官司打到底,以维护自己和自己母亲的名声。

这么一来,他的主要工作就由他的老板-田纳西联邦检察长托马斯·特尔立来兼任。

托马斯先生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毫不手软。

托马斯虽然是联邦检察署派到南方去的,但和罗伯特·伯克一样都是由总统阁下认命,都是同一党派的,任期四年,这个时候就要各为其主了。

如果他和罗伯特·伯克还有总检察长一个鼻孔出气的话,那么他在田纳西的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这也是米国州权与联邦权相互博弈的战场之一。

面对罗伯特·伯克对于肯塔基影院放映《深喉》案的公开成熟,托马斯·特尔立立刻针锋相对的发表谈话,语气恶毒,言之凿凿的指控道“他(罗伯特·伯克)无情又迂腐,仅仅依靠乔治敦小圈子的鸡尾酒会小圈子以及纽黑文和剑桥(哈佛所在地)的教授专用酒吧里,大家对法律的高谈阔论来判断案情。”

显然这是在扇动红脖子们对于知识精英阶层的不满。

与此同时主持审理此案的哈里·威尔福德法官也开始跳了起来。

他表示“他大受震撼”。

爱德华则觉得,显然法官大人还漏了句“我虽然看不懂”。

托马斯·特尔立检察长和威尔福德法官都是法律内行人,他们对事态的发展预盼是相当专业的。

原本依靠南方浓厚的保守氛围将哈里·雷姆斯传唤到第六巡回法庭进行审判,可以说是胜券在握。

哪怕哈里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那也不是大问题,毕竟高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是有限的,哈里·雷姆斯的案子和之前的《我好奇》案,《米勒》案高度相关,通常高院不大会接受,因为如果判决类似,那么等于是虚耗人工,边际效用很小。

如果推翻之前的两个判决,不是不行,短时间内自打耳光挺光彩,大法官们都是要脸面的啊!

勇于更新勇于推翻自己是固然是美德,但太美了也让人吃不消。

……

公诉人和法官穿一条裤子不是问题,因为这隐藏在桌面下,普通人看不到,而看得到的人,则被屏蔽在第六巡回法庭之外,他们可以放心大胆的折腾哈里·雷姆斯。

爱德华的出现,等于掀掉了桌子,让他们相互叠加形态暴露在全国大众面前,对于最高法院和联邦行政机构来说,看不到的事情可以眼开眼闭,但既然大白于天下了,那么他们怎么都得管管……

眼看形式逆转,在托马斯·特尔立放完炮后,威尔福德还觉得不够。

于是这位智商和拉里·帕里不相上下的法官大人,做了一桩惊天动地的举动。

他直接给最高法院的文书处写了封信,信中对肯塔基影院播放《深喉》案表示严重关切,并且还附上了一份长达60页的陈述,要求最高法院驳回联邦副总检察长的观点-显然此案和哈里·雷姆斯案有相当大的联系。

当然这个举动是悄悄进行的,避开了所有公众的目光,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

在合众国的司法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巡回法庭的法官用这种方式和大法官们进行沟通。

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法官不能公开对未决案件发表看法,以避免影响公众判断。

威尔福德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他也不想想,联邦最高法院是什么地方?

里面充斥着耶鲁哈佛或者其它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其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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