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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根要参选在党内乃至全国都不是秘密,唯一悬念是他将在什么时候宣布而已。
小威廉巴克利担任的角色,让爱德华觉得很亲切“国师”。
这种人表面上看起来名声不大,只在专业的学术圈里厮混,但内行人都晓得,这种看起来似乎更加“清白”的身份才是最好的掩护,各色人等完全可以用“求学”的名义团结在他的身边,来形成一个粗看虚无缥缈,实际上却背景雄厚的横跨政商兼顾黑白的利益集团。
这手玩好了就是小威廉巴克利,若是玩差了那就是某宝岛“奇人”,一把年纪后来大陆扩展事业,死后还被信徒以“入定”为由,拖着不让下葬,大热天的“定”了一个多礼拜,直到味道起来才拉到自己搭建的土窑里点火,最后烧出一罐子五颜六色的二氧化硅珠子来。
这是个专门的行当,入行门槛高,投资大,但收益也大。
共和党抛出此人来攻击露丝伯格,说降维打击都行。
并且露丝伯格显然应付不来。
原因也简单,首先,双方在名望和实际社会地位上存在巨大差距,都算是社会名流资本主义的核心战士,但露丝伯格最多是上尉,小威廉巴克利已经摸到了准将的门槛这实际上用来形容二者所能掌控的社会资源多寡的最好方式。
其次,露丝伯格的头衔是法学家,对于法律以外的事她一窍不通,小威廉巴克利是哲学家、政治学家,这两个头衔加起来等于是在告诉懂行的人“这货不要脸而且特别善于胡搅蛮缠”。
很快,小威廉巴克利在他一手创办的也是当下右翼保守派最终的舆论阵地上大放厥词,认为露丝伯格担任哈里雷姆斯的法律顾问是在败坏耶鲁的名声,破坏耶鲁的传统,会让耶鲁乃至美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露丝伯格气不过,立刻撰文在上反击对方是只知道抱着僵尸亲嘴的蠢货。
但前面说了,露丝伯格是是法学家,虽然骂人骂得刻薄,但其理论依据都从现有的法律和司法思想中来,而小威廉巴克利不同,世人给他的定义是“旁征博引,滔滔不绝的雄辩者”换而言之,东拉西扯上纲上线。
说实话,相比露丝伯格的言必有出典,巴克利这套功夫的技术含量更高,言语构筑陷进的能力甚至能让芝诺为之瞠目结舌
实际上他出名靠得就是这张利嘴。
整个六十年代威廉巴克利在和自由派倡导者诺曼梅勒、詹姆斯鲍德温以及戈尔维达尔的辩论中越发声名鹊起。
公开辩论是米国名人,尤其是政客的传统艺能,政客愿意说,观众愿意看,而这种政治辩论看起来很激烈,但实际上并无表面上的胜负之分,双方只是借此机会向更多人宣传自己的主张,顺便展示个人魅力。
巴克利精于此道。
1962年,巴克利和梅勒在芝加哥举行了一场吸引了3600人现场观战的辩论。
这场辩论后来还成了一篇系列报道的封面海夫纳果然是个挂着色情幌子的虚伪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宣传者。
尝到了甜头的巴克利再接再厉,开拓新的方向。
从1966年开始,巴克利在美国主持每周电视政论节目年,共主持了1429集。每期节目中,他都要和一个嘉宾举行一场针对热门话题的辩论。
甚至于于1968年拿到了艾美奖,对于一个全新的语言类节目来说,显然不同寻常。
一方面说明质量颇高,另一方,也显示出,巴克利在传媒行业中的巨大影响力,当他翩翩起舞时,没有敢忽视,大家都会用各自的方式给他捧场,让他成为舞会中最善良的明星!
从这个角度说,小威廉巴克利有点像古代青楼中卖艺不卖身的红倌人,靠得是大家的捧场,艺是好的,不卖是因为暂时没找到合适的顾客。
可这样一位红倌人亲自下场去撕扯另一个女性时,后者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某人眼下是正宗合众国国民,但“有事弟子服其劳”的古训牢牢记在心里,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妇!
现在日是没日过,但早就被他视作自己的禁脔,眼看巴克利先生都打上门来了,爱德华要是再窝着不说话,那也就不是他了。
露丝伯格循规蹈矩的论辩方式让她在巴克利面前缚手缚脚,全无在法庭上的英姿,毕竟法庭是由专业法律人士组成的,哪怕再乱来,好歹有基本法在有事实讲事实,有法律讲法律,两样都没的可以耍赖,但在法庭上耍赖,效果并不大,眼下的合众国还挺要脸的,做事考究,心气颇高看不惯下三滥,当然50年之后就不好说了。
这让爱德华又气又急,二话不说亲自点炮,一个电话,海夫纳的爱将海莉过来做了个专访,没几天,这篇稿子登在上,海夫纳非常兴奋,认为这才是中产阶级最应该关心的话题,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
巴克利是保守派领军人物,露丝伯格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