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简直是极度的异想天开之举。
然而事件竟然看起来有点可信度?
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是个纯粹的NGO和联邦政府一毛钱关系都没。
可别忘了,露丝伯格这种学界大佬也是其成员,更不用说桃李满天下的泰勒教授。
事件能够成功推进,固然和爱德华及其同事们的努力分不开,可背后还是有人在偷偷用了大力气。
比如,这事肯定就瞒不过胡佛老爷的慧眼,是的,合众国没有人能逃过胡佛的注视。
他对此表达了足够的沉默,这本身就是态度的体现。
虽然FBI算是全国性的联邦警察不管国外的事情,但怎么也是替联邦政府效力的,眼看有人愿意给联邦政府最大的敌人添堵上眼药,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没准还会亲自给CIA老板写封备忘录,建议后者在适当的时候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的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历史的行程,我不绝对不知道,我作为一个纽约的律师怎么就莫斯科了呢?泰勒教授找我谈话……都已经决定了,你来总负责……”
爱德华在喃喃自语,这事情让他怎么那么不靠谱。
大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意思。
可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事情难办,所以才会轮到他,否则全美的犹太人律师岂不是要挤破头?
再者,正因为所有人对此事的预期都极低-大家都觉得这几个人能够平安活着回来就好(只求保住一条狗命,哪怕缺点啥零件也行)-,所以但凡能取得一点儿突破都是可以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毕竟这是用美国的法律在铁幕上凿了洞,哪怕再小,也能透光!
有了这个小孔,后续的各种动作就方便多了。
对此,拉里·弗林特已经拍着胸脯保证,爱德华成功归来之日,他肯定把当期的封面留给他。
某人满头大汗的感谢拉里的好意,连声说自己配不上,这才打消了他的念头-要知道《好色客》的封面从来都是不穿衣服的,爱德华丢不起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