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块完全无法避免的工作:
这些文件是要交到莫斯科去的啊!
苏联人肯定不会看英文材料!
十多英尺厚的证词必须全部翻译成俄文!
眼下可没电脑也没有翻译软件,一切只能靠人海战术堆。
至于工程量
这么说吧,爱德华带人搜刮完了阿尔帕罗多镇上所有的西里尔字母打字机,还让人从旧金山往这儿送。
乔尔也被从弗兰克林的案子中抽调出来:“反正弗兰克林跑不了,莱曼校长也跑不了,不急,但fxxk的俄国人可能会随时跑掉!”
爱德华不管对方是不是同意,揪着他塞进车里。
乔尔一开始还不服,可后来看到塔尔福德泰勒教授后,立刻乖巧的像绵羊。
毕竟西海岸第一法学大佬都参加的项目,他有什么资格拒绝?
爱德华又在斯坦福法学院里上蹿下跳,鼓动如簧之舌,招来大约二十个帮手。
有翻译,有文员,有打字员,有苏联法律相关的教授和研究生。
好在他钱多,一律按照最高限额给钱
这些钱他都自己掏了,也懒得找组织报销,现在尽快投入干活才是真的。
好不容易对方松口了,自己这边绝对不能掉链子。
手头总计有19个案子。
每个案子都需要蛋的申述和宣誓签字证词,必须用俄文和英文写就。
而且还需要准备详细的申诉书,总之,这件临时办公室看起来像个小型印刷厂。
这些法律文件都必须从草稿开始撰写,要符合苏联的法律文书格式。
于是一群人开始临时抱佛脚学习苏联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上帝保佑!
幸运的是苏联的相关法律完全依靠法官和行政规定组成,不像普通法那样是建立在浩瀚如海的判例的基础上的。
当然这些法律和法规的数量也不少,但总体而言尚且处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再加上有弗莱彻教授这个内行指路,大家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而是很按部就班的学习,苏联法律总体上也不算难以掌握,更庆幸的是,斯坦福法学院竟然藏有这些苏联法律的英文版本!
这可是帮了大忙了。
时间极其紧迫,因为泰勒知道苏联人的办事作风,所以必须乘热打铁,他很早就定下了再度非莫斯科的机票。
这样一来,爱德华只能玩命干通宵。
实际上直到泰勒登上去机场的车之前几分钟,爱德华才把全部材料都交给他。
这回泰勒如愿以偿的见到了鲁登科,双方详细商谈了好几个小时,鲁登科接受全部资料。
至此,第一阶段的工作全部完成!
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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