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天启年间东江军镇移镇风波始末及辨析——驳“袁崇焕加害说”  庶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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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举朝倚重的辽抚袁崇焕,他的主张是与毛文龙从长计议,移镇宁近勿远:“毛文龙宜日近辽,不宜近鲜。

但移文内驻,不若留为外犄,水可泛棹三盆,陆可扬鞭四卫,朝廷折片纸呼之,跂可得也。师克在和,闻不如见。

欲文龙为用不足,令其自用。且遣人与文龙从长商确,择便移居,宁近毋远,宁速毋迟。

皇上第限以期,不必坐以地方,候驻札定、收聚完,臣且立会哨法,俾舟师往来,以熟海道”。显然,袁崇焕的观点是让毛文龙有更大的自主性。(《明熹宗实录》卷71)

明廷同意袁崇焕的观点,故袁崇焕差官练兵游击赵佑、车前营参将徐敷奏前来皮岛,欲与毛文龙商量移镇之事,并馈送毛文龙粮米、甲械以为慰安。

移镇一事本关国家利益,商量而行并非不可,但是毛文龙完全不加考虑,为了反对移镇,采取了以下四个手段。

第一,栏阻关、宁遣使。

赵佑一行人航船前来,毛文龙竟然派人将其栏阻在石城岛,并千方百计不让赵佑等人前往朝鲜。

赵佑山东人,武举出身,曾任胶州镇抚,天启元年加衔守备,奉命航海护送朝鲜进香使者,并迎回明朝颁诏使臣,“仍命相机往岛,招抚东山之民”。

返回后,赵佑加衔游击,先后在孙承宗、袁崇焕帐下任事,天启六年六月袁崇焕升补为总兵标下练兵游击。

此行受命而来,但竟被毛文龙擅自斩杀。

赵佑被杀所为何事,史籍中并没有记载,只有朝鲜记载流露些微。

如《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4仁祖四年八月辛亥载,宪府启曰:“今此赵佑之死,机关甚重,而亦不为详探,以启日后之事”。

癸丑载,备边司启曰:“而赵佑之死,闻于天朝,则必将益激其变”。

丙辰载,右议政申钦曰:“赵佑已死,徐敷奏即逃还中原,必有处置之事”,副提学郑经世曰:“臣意文龙情状已著,而徐敷奏逃还,亦以赵佑之死而然也”。

卷21仁祖七年七月丁亥载,左参赞郑经世曰:“毛将之擅杀赵佑,亦可诛也”。

可见,赵佑之死、徐敷奏的逃还很可能是因为同一件事。

徐敷奏逃还事,据毛文龙揭称“独幸辽东部院袁崇焕念切同舟,疏遣都司徐敷奏会哨商榷进剿至计,讵知徐敷奏图入高丽之愿不遂,辄不体上台本意,不谙军中机宜,带船五十余号,各岛停泊,执旗谣称奏旨接渡辽众,以就大粮大饷。愿去关上者,即现给予粮米,官去加升,兵去厚赏”,“满载去者无数,及有由陆奔窜被虏截杀者亦无数”,又称东江有兵将西逃,“众口供吐与徐敷奏有约逃去”。(《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5《天启六年九月口日具揭》)

天启七年二月,毛文龙又称“如徐敷奏者,上年乘海外粮饷断绝,人心易摇,借名会哨,声言宁远、榆关每月兵给大米一斛,银二两,皇赏不时,私与辽将血盟,停舟各岛,招去壮丁二万余名,仍诱各将乘机而逃”。(《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6《天启七年二月十六日具奏》)

然而朝鲜人的说法却与毛文龙截然相反,《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仁祖四年十二月甲子载,备边司启曰:“且诏使奏本中徐敷奏所载辽民,皆以为出于自己,不悟其如见肺肝,殊可恶也”。

即使后来极诋徐敷奏的梁廷栋也称“奉差私带难民,为毛文龙所参”。

可见,徐敷奏擅自载回是有可责之处,不过所舟载的正是那些奄奄一息的饥寒辽民,这在道义上没有什么不对。

但是毛文龙却诬陷他招诱辽兵,又诬陷招去壮丁二万人,毛文龙自己说来船只有五十只,在当时的海运条件下就算是大辽船一艘也只能“载百余人”,总共最多也只能载五六千人,而毛文龙却说二万人。

又诬陷徐敷奏招诱辽将西逃,这显然是将无关之事也归过于他。后世有些人轻信毛文龙的话,竟执此以指责徐敷奏与袁崇焕。

毛文龙之所以对徐敷奏舟载辽民反映这么激烈,并擅杀赵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将辽民当做自己的财产,宁愿让他们饿死也不愿他们回归内地,有了辽民他便有了敛利自奉、虚兵冒饷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毛文龙下令这些屯种的辽民“止许载往,不许载回”。朝鲜人屡屡请求辽民就食中土,毕竟“来归辽民,本为求生之计,而贵镇既不能赈救,若不许就食山东,是辽民之死,贵镇实致之,得无不安于贵镇之心乎?为贵镇计者,莫如留其兵而送其民,以为长大之策,贵镇何补熟思而处之”,但是毛文龙“不许入送”,在朝鲜人看来“其意在于托以辽民多集,请粮皇朝,以为自奉之计也”。(《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9)

崇祯二年六月,袁崇焕称毛文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米一升,令往北地掘参,屡遭屠杀,其畏死不往者,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草菅民命,九当斩”。这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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