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苏松江浙人毋得官户部”  庶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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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田赋收入的一大特点,是税源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

以单位面积的田赋贡献额看,全国五分之一以上的税粮,来自于仅占全国十六分之一田土面积的江南八府(苏松常镇应杭嘉湖),也就是说,明代全国财政收入的15%左右(来源于江南地区的田赋贡献)。

故江南在明代有“国之外府”、“财赋渊薮”之称。

江南田赋之重,是明清以来一直争议的热点。

所谓赋“重”,主要体现在单位面积所承担的田赋量上,特别是把江南(主要是苏松)同全国平均值或其他省府相比。

除此之外,关于江南“重赋”问题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赋的来源,一是重赋的实质。

所谓江南重赋的“实质”,也就是明朝政府确定并维持这一财政政策的本质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延续唐宋以来对经济重心的财政依赖。中国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大体在唐宋时期基本确定,中唐名臣韩愈称“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盖言于此。而这一趋势在南宋、元朝以来更为稳固。

元末民谣称“贫极江南,富称塞北”,实际上衬托出了国家对江南财赋的巨大依赖。

当然,唐宋元时期的“江南”范围要比明清时期大得多,不过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无疑还是江南核心的苏松杭嘉湖地区。

元末张士诚因占据此地,被公认为“最富”。因此朱元璋吞并江南后,主要依靠此地财赋也算顺理成章。

此外,江南田赋数额虽大,但明廷也只是规定了发达地区要承担更多的赋税份额,而当地纳税者也并不一定要依靠种田纳税。江南工商业之发达,自唐宋以降即居全国之首。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朱元璋统治时期,江南逋赋情况虽已出现,但远没有永宣时期,或者嘉靖以后那么严重。也就是说,江南地区具有承担相对沉重赋税量的能力。

倒是永乐迁都前后带来的高额运输附加费和经年累月运送税粮的“役”,使江南“重赋”危害日益凸显。

不过,虽然“重赋”局面在明清两代都没有根本扭转,但也并没有阻止江南延续其经济文化上的优越地位,身背重赋的江南给人的印象从来都是“富”与“奢”。

其二,朱元璋以统一天下的先后顺序为原则,制定了相应的财政优待政策。

朱元璋加入元末农民起义,最先从淮西起兵,依靠此地人力财力出兵江左,攻占太平,渡江攻取应天、镇江、宁国、广德等地,随后将统治重心迁移到应天,并依靠此五府“兴王之地”的财力,同江南的张士诚和江西的陈友谅角逐于长江中下游,在最终赢得这场争霸战之后,又依靠江南财力支持其北伐战争,最后统一天下。

正因为存在这个统一的先后顺序和依赖地区的转移,使得朱元璋在建国之后,在制定一系列政治经济制度时,存在一个酬劳“有功”地区的先后次序。

此外,朱元璋维持重赋政策的主要原因也并非“惩一时之顽”,江南重赋主要来源于明初屡兴大案、迁徙富户等事件造就的大批没官田和还官田,这也使国家对江南土地和劳动力的直接控制成为可能。

江南官田对于刚刚经历战乱的新兴政权来说,无异于一笔最稳定的财政支持。而且明初政治中心恰好同经济重心基本重合,使得朱元璋可以直接对江南财赋进行有效管理。

这跟永乐迁都之后,江南很快显露出的严重逋赋与流民现象形成鲜明对比。

其三,是明统治者维持南北平衡的政治考虑。

宋元以来,江南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首屈一指,在文化地位上也占据绝对优势。从长远看来,江南人必然会很快会因为富裕而能在统治阶层占据优势。

朱元璋及其子孙开科取士后,为阻止苏松江浙为主的“南人”完全占据科举名额,甚至不得已而分榜取士。

而朱元璋制定的“苏松江浙人毋得官户部”的“祖制”,本质上也是为了防止获取足够“话语权”的江南人,依据其经济力量和文化优势打破南北平衡的统治原则。

晚明隆万年间,徐贞明在京津地区的水田试验已获初步成功,但硬是在北方官僚、贵族的阻挠下,功败垂成。

“徐孺东(贞明)之水利,已渐有绪。

徐遽疏言:‘此役必成,可省江南漕运之半。’

此语闻,而畿辅士绅大怖:‘是且加赋吾乡!’

遂入王御史(之栋)弹章,而水田之役遂辍。”(《万历野获编》卷12《户部·西北水田》)

终明一世,北方水田之议无法彻底推行,绝非统治集团缺乏经济头脑,本质上还是出于南北平衡的政治考虑。

明前期,特别是正统之前,国家实行的是所谓“实物财政体制”,其特点是财政收入以米麦等实物为主,货币田赋所占份额非常有限。实物财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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